【大紀元記者余琇臻印尼雅加達報道】10月5日,印尼國家行政高等法院對新紀元電台許可證訴訟作出一個關乎國際人權的歷史性裁決:接受新紀元廣播電台的全部訴訟,下令郵政與電信局局長廢除發給RSMS公司的廣播許可證。

新紀元廣播電台因經常揭露中共的人權迫害事件而遭到報復,中共政府向印尼當局施壓,以致電台的發射機被強行沒收,其頻道被轉給其它電台使用。

由第一法官庫魯.查亞.薩普特拉法學士(Guruh Jaya Saputra SH)為首的法官小組,5日在雅加達東區的國家行政高等法院作出結論:「接受新紀元電台的全部訴訟,下令郵政與電信局局長廢除授予RSMS公司的廣播許可證。」這個裁決說明,郵政與電信局局長在2009年10月30日把廣播許可證發給RSMS公司(又稱星fm電台)的法令,從即日起作廢,有關頻道的使用權恢復給新紀元廣播電台使用,新紀元電台是該頻道的合法使用者。

對於高等法院作出的判決,電台代表律師亨特拉延納(Hendrayana)表示,法官小組的態度是客觀的,符合審判過程所有事實,新紀元廣播電台勝訴是理所當然的。

各方表示,國家行政高等法院此一裁決,為新聞自由在印尼的繼續生存帶來希望和光明,讓媒體可以在不受任何本國或外國政治利益的威脅下自由地、安心地營業,將國內外真實的社會現象傳播給廣大聽眾。

中共發紅頭文件 施壓印尼政府

事發於2007年4月,中共政府向印尼內政部、國家情報局、郵政與電信局、廣播委員會等國家機構發出紅頭文件,要求政府不給新紀元廣播電台頒發廣播許可證,因為該電台的新聞經常揭露中共嚴重侵犯人權,包括暴力鎮壓自己民眾的新聞。其後,印尼當局遲遲不向新紀元電台發出廣播許可證,有意造成原本已經擁有合法的暫時播放許可證的該電台變成「不合法」播放。

新紀元電台於是到雅加達東區國家行政高等法院,向郵政與電信局局長提出控告,表明不能接受郵政與電信局局長2009年10月30日下的法令,將新紀元電台的頻道使用權轉給RSMS公司。

2010年3月,郵政與電信局局長強行沒收該電台的發射機,而且漠視現有事實,在電台的訴訟案還在最高法院進行、未有裁決的情況下,把新紀元電台的頻道使用權,轉給其它電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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