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鍾元、特約記者秦越台北報道】廣東省長黃華華違犯「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已經被台灣法輪大法學會提告,台灣高檢署錯失拘提他的良機。近日,要求法辦黃華華的呼聲愈來愈高,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郭國汀認為,台灣當局不應恐懼而避諱黃華華案。台灣前公視總經理、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胡元輝表示,「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簽署後,台灣不能夠去實踐如何立足於世界。
黃華華被控告的「殘害人群罪」是台灣國內法中的國際重罪規定,郭國汀認為,台灣當局出於恐懼的心態去迎合中共暴政,是為了達到保護自己的目的。他表示,台灣的司法單位顯然已經不再具有完全的司法獨立精神。「凡是涉及到中國大陸的人權案、人權的問題,台灣當局都採取退縮、不敢冒犯的心態。」「他主要考慮的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是中共壓力的問題。」
郭國汀認為,台灣當局採取的退縮心態或立場,只會讓中共得寸進尺,最終把台灣的自由民主掩蓋起來。
對於黃華華被台灣法輪大法學會提告,目前擔任新頭殼媒體總顧問胡元輝指出,迫害法輪功讓人覺得匪夷所思,其實每次看到這些報道時,他都覺得非常非常難過,每個人有信仰自由,怎麼會練練法輪功,信仰一下法輪功就罪大莫及,竟然還有人受到迫害,他覺得實在不可理解。
「法輪功無論是思想的發抒或身體的自由,都屬於人類的基本人權部份。」胡元輝指出,最近中共總理溫家寶自己都說政治改革的重要性,而卻對法輪功學員採取不人道、不合乎人權的做法,這其實是滿諷刺的事情。
胡元輝認為,台灣簽署了「兩公約」,表示台灣政府認同這樣的價值,願意去實踐「兩公約」的精神,但問題是台灣不能夠去實踐,政府簽「兩公約」的意義何在?「台灣如何立足於世界之上,政府所珍惜的價值,是自己要去維護跟保障的。」
胡元輝表示,像「六四」中國民主的重大事件,過去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一直關懷的、所強調、倡導、所信仰的價值應該堅持,這種堅持有時沒有辦法得到立即的回報,可能挫折或反撲;但事實上可能得到長遠的勝利果實。
他憂心的表示,政府為了兩岸交流把很多應該珍惜的基本價值都忽略不顧,這其實讓人非常憂慮,因為台灣能夠向世界、向人類證明,她很重要的存在價值,是因為對於基本人權、民主價值的尊重,如果不珍惜這樣的價值,台灣到底還有甚麼足以自豪的地方,其實就等於自毀長城。
郭國汀則呼籲台灣政府在兩岸政策上,一定要考慮台灣人民,考慮台灣最根本的、最長遠的利益。並且在重大的原則性問題上,必須對中共採取非常明確的、毫不含糊的態度,堅守台灣民主自由、捍衛人權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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