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道】台灣公路總局二區工程處副處長魏基鐘昨日表示,「豐丘明隧道」國賠案經3次與罹難者家屬協議,達成共識,國賠總額新台幣5,402萬元,包括罹難者7人、受傷1人。目前已報請台灣交通部、行政院審核,法務部最後審核後直接撥款。
魏基鐘解釋,其中一位受傷者賠償金額77萬外,國賠以罹難者家屬「個人」為申請單元,分別以財產損失方面的醫藥費、殯葬費及扶養費,及非財產損失的精神慰撫金計算,所以每一位家屬的賠償金都有所不同。
受今年4月國道3號山崩事件,「國賠」的議題被廣大檢討,2008年辛樂克颱風造成豐丘明隧道崩塌事件,因而有翻案的機會。原已放棄的家屬金文學表示,要不是山崩事件的發生,他們已經默默接受南投縣政府不處理的決議了。
除了山崩的巧合,再加上監察院在2009年調查的新事證,使上臨門一腳,在今年9月屆滿兩年的最後上訴前,重啓國賠程序。
南投縣政府水土保持經監察院報告指出,南投縣水保單位,沒有對公路範圍外的山坡地開發,做好施工管理。在監察院糾正後,開發者也因沒有做好相關必要排水設施,而被檢察官起訴。
2008年任職山坡地管理科,現任水土保持工程科的黃科長表示,全案由地檢署轉交由南投縣地方法院審辦中,目前尚未接到任何通知。
而台灣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南投縣政府也被監察院指出,未能善盡職責督促信義鄉公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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