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道】台灣日前肉毒桿菌中毒案例陸續傳出,都與食用過真空包食品有關,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9月將有新規定,如較乾燥產品或完全滅菌的真空包裝,可常溫販售;但煙燻、醬菜等產品需冷藏販售,除非搭配其它加工技術,否則保存期限不可超過10天。
台灣衛生署指出,這項規範將在7月9日預告,8月初公告,預計9月實施。業者未依法進行有效滅菌或訂定保存期限,除產品需依消保法回收下架外,並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可處新台幣6到30萬元罰款。
台灣衛生署日前公佈8起肉毒桿菌中毒事件中,除3起原因不明外,其餘都懷疑與真空包裝豆製食品有關。
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表示,如果真空包裝產品較乾燥(水活性在0.85以下),如肉乾或經全面性有效滅菌的真空包裝產品,可在常溫下販售。不過真空包裝產品是屬於較濕、煙燻、發酵類產品,例如「燻鮭魚、醬菜類、火腿」等,則需冷藏販售。另外,冷藏的真空包裝即食食品,也應明訂搭配其它加工技術,如燻鮭魚提高鹽濃度、醬菜類或糖漬煮熟豆降低pH值、火腿添加亞硝酸鹽等,否則保存期限不可超過10天。
此外,台灣衛生署也規定,需冷凍、冷藏的產品,都必須在產品包裝外明確標示。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指出,如需冷藏、冷凍的真空即食包,必須於外包裝正面,以每一字約一平方公分的大小,清楚標示「須冷藏」或「須冷凍」標示,以提醒消費者。未依規定標示者,可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
若罐頭、即食調理包等產品可在室溫下儲存,但業者必需進行能殺死具耐熱性肉毒桿菌孢子的「商業滅菌」以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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