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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陳瑋臻綜合報道】東亞運男子跆拳道72公斤級金銀牌決戰才進行17秒,南韓選手宋智勳就以一記正拳擊中曾敬翔頸部,使他當場倒地不起。依規則,頸部以上攻擊屬犯規,宋智勳應被判失格;但大陸籍的主審卻判曾敬翔被擊倒,在中華隊總教練及台灣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多次抗議無效下,最後宋智勳以1比0的成績奪金,全場譁然。下午搭機回台的曾志朗強調金牌可以丟,但不能丟掉台灣尊嚴。

曾志朗下午在機場表示,大家在現場看得很清楚,當觀眾震驚之際,裁判沒讀秒,隨後就宣佈宋智勳得分且得勝,中華隊總教練依大會規定提出抗議。他立即要求仲裁委員看證據,但仲裁委員召集人不敢看。

為此,他用從未如此流利的英文說,「我們尊重奧運的精神及和平,但運動場上要公平且公正的競爭,不公平競爭下,選手受威脅且有犯規動作,是不對的。」由於仲裁委員召集人不回頭,更不敢看這些證據,最後向他及大會鞠躬就離開。

曾志朗表示,比賽還沒有結束,他鼓勵大家要化悲憤為力量,遵守大會規定,但「我們可以丟掉金牌,不能丟掉台灣尊嚴。」

曾敬翔就醫後 已無大礙

選手曾敬翔在昨日做完核磁共振掃瞄已無大礙後,並即出院趕赴跆拳道比賽會場石硤尾公園體育館,為隊友加油。賽後他回憶說道,他完全不知發生什麼事,被打到後就失去意識,在前往醫院途中曾清醒一會但隨後又失去意識直到傍晚才恢復正常。

他表示在恢復意識後,除了立即打電話回家報平安外,也表達了想回飯店的意願,只是教練團、隊醫與醫護人員都不同意,所以才等到昨天早上做完核磁共振掃瞄後才出院。

至於比賽,曾敬翔說,練了這麼久,無非就是希望好好的打一場,沒想到就這樣的被擊倒,也沒有繼續比賽的機會,對此感到十分的不滿。

黃志雄:認知可能不同

曾為台灣拿下奧運跆拳道銀牌的國民黨立委黃志雄,在昨天表示,在跆拳道規則上攻擊頸部,基本上是屬於技術犯規,裁判通會給施予攻擊的選手警告或扣分,以示警告。

此次南韓選手同時以手腳擊中曾敬翔,裁判則認為他是被腳部擊中而倒地不起的,所以還是把金牌判給南韓的選手,而且此次比賽所採用的是傳統護具,而不是電子護具,所以人為的因素影響很大。但他也表示,雖然國際跆拳道比賽向來是由南韓主導,但他不希望大家朝裁判誤判的方向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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