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據韓國媒體報道,就東方神起與SM公司之間糾紛案,昨日(10月27日)韓國法院作出臨時審判,宣佈SM公司必須廢除原協議中部分限制東方神起成員個人活動的條款,以保證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能夠按自己的意願進行演藝活動。依據法官對此案件的審判,東方神起的律師認為金在中等三人今後可以繼續留在SM公司,也可以視具體情況與SM公司脫離關係。

該律師還表示,由於法院對此案作出臨時審判,因此他今後將代表東方神起三名成員提出正式訴訟,以解除三人與SM公司之間的所屬協議,並索賠三人因SM公司的不公正分配而所受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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