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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林欣怡綜合報導】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所涉司法案件,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下午4時一審宣判,陳水扁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皆遭重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至於其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則被控為父母洗錢遭判處2年6個月及1年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4人併科罰金合計高達新台幣8億元;扁親屬、部屬也分別判處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

特偵組於去年12月偵結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4案,共起訴陳水扁夫婦等14名被告。今年5月再對陳水扁夫婦追加起訴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新台幣3億元獻金案,以及前101董事長陳敏薰千萬買官案。

台北地方法院經過10個月審理,11日下午針對案件做出一審宣判,14名被告除吳淑珍大學同學蔡美利則因罹患癌症重病停審外,13名被告皆因涉及洗錢重罪,都遭判決有罪。

扁珍褫奪公權終身 罰五億

合議庭認為,陳水扁夫婦涉及4案與6犯罪事實,重判無期徒刑,併科罰金共計新台幣5億元,褫奪公權終身。對此,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表示,法官認為陳水扁為法律人,有卸任總統禮遇條例的各項尊崇,本應為民表率,將卻知法犯法。

此外,吳淑珍也曾貴為總統夫人,也是知法犯法,同時法官認定,吳淑珍主導所有案情,犯罪不法所得之高令人嘆為觀止,因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中洗錢案判刑最重。

法官認為,陳水扁兒女陳致中、陳幸妤、女婿趙建銘等均為國務費貪污共犯,陳致中涉及洗錢罪嫌成立,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1.5億元,財產沒收;媳婦黃睿靚遭判1年8個月,併科罰金1.5億元,可緩刑5年,但須向國庫支付2億元。

吳淑珍兄吳景茂及嫂嫂陳俊英則因洗錢罪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5年,罰金新台幣3百萬元。

扁辦:違反程序及正義 府方:尊重司法

代表扁辦到庭聆聽判決的秘書江志銘指出,遭判重刑一如陳水扁所預料,但因認為合議庭違反程序及正義,所以無法接受,也不承認這個判決。

據瞭解,選擇留在看守所的陳水扁透過數碼電視,全程掌握最新訊息,在得知被判重刑,情緒顯得很平靜。

台灣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則是表示尊重司法。他說:「我們尊重司法,對於個案不做評論。」

馬永成判20年陳鎮慧免刑


除了扁家人被宣判,合議庭認為前總統府秘書長馬永成涉及3項罪名成立,遭重判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台灣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涉4罪,求處16年,褫奪公權8年,不過台灣前總統府會計兼出納陳鎮慧雖涉及5罪,但合議庭全部給予免刑。

此外,扁家友人蔡銘哲、蔡銘傑兄弟檔,因為擔任污點證人,被判兩年有期徒刑,蔡銘傑褫奪公權1年,蔡銘哲則是得緩刑5年。前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因收受賄賂,遭判6年,褫奪公權3年。力麒負責人郭銓慶遭判6個月有期徒刑,減刑3個月。

在宣判後,外界關注遭羈押長達256天的陳水扁,是否能在本月25日羈押期限屆滿時結束羈押。對此,台北地院指出,下周是否開延押庭,合議庭尚未決定,能否結束8個多月的羈押,仍待高院合議庭決定。

包括陳水扁等13名被告,11日下午全部未到庭聽判。◇


扁珍致靚11日在所涉司法案件中,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及2年6個月、1年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4人併科罰金合計高達8億。(Getty Images)
扁珍致靚11日在所涉司法案件中,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及2年6個月、1年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4人併科罰金合計高達8億。(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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