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於倩綜合報導】台灣全國教師會昨日表示,工會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可能在立法院會期結束前通過,但對於修正草案稱教師可組工會,但不能在學校有自己的組織,沒有與學校協商的權利,也沒有罷工權,工會無實質內容,成為空殼,全教會無法接受,籲朝野給予完整保障。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表示,對於工會法修正讓教師可以組織工會,卻又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不能在個別學校組工會,甚至在勞資爭議處理法明定教師與學校勞工等不得罷工的修法版本,這項法案表面上開放教師組織工會,實際上並沒有賦予教師工會完整的勞動三權保障,顯然是一項新的歧視條款。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表示,國際勞工公約87號規定,所有的勞動者都應該享有團結權、爭議權和協商權等完整的勞動三權,不能夠因為行業別或法律的剝奪,就使得學校教師失去行使爭議權及在學校組工會的權利,政府反而更應該把修法方向放在罷工發生前的爭議協商機制上。

全教會文宣部主任羅德水也表示,政府不應該以教師組織工會可能會因為罷工,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益,就限縮教師工會的勞動三權,相反地,只有當教師工會取得勞動三權,發揮監督教育主管機關的作用,才能真正保障台灣學生的受教權益。

全教會表示,勞動三權是三位一體、不可任意切割的,立法院的妥協修法,不僅是對公部門受僱者基本人權之歧視與敵視,更是對甫三讀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人權公約的背叛。

全教會最後呼籲立法院朝野黨團賦予教師工會完整的勞動三權保障,讓教師工會成為守護台灣教育的最佳守門人,讓基本人權之保障不容執政者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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