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媒體報導,台灣維他命價格比其它國家和地區高出好幾倍,消費者成為「水魚」。昨天在台灣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會議上,有立委質疑,行政院衛生署規範不明確,有偏袒藥商之虞;衛生署對此承諾,10天內邀集專家討論,並在1個月內定出維他命管理規範。
立委侯彩鳳比較台灣與其它國家販售的維他命「善存」,結果發現台灣「善存」價格不僅較海外貴2到3倍,成份還少了3種,痛批簡直把台灣人當凱子(傻仔)。
維他命是藥抑或食品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也認為,衛生署將高劑量維他命列為藥品,既然是藥品就應該有療效,但衛生署卻無法說明維他命的療效是什麼。消基會認為,這次台北地方法院將藥局負責人裁判無罪的案例,更突顯衛生署對維他命的管制做法不當,現行法令有修正的必要。
消基會指出,維他命被列為食品,早已是世界潮流,台灣卻閉門造車將高劑量維他命列為藥品,並不恰當,主管機關應盡速修法將維他命列為食品。而對於媒體質疑因為台灣將維他命列為藥品,反造成維他命價格高於外國的販售價格,消基會也要求衛生署提出說明。
衛生署藥政處解釋,價格是市場機制,藥政處無從干預,善存系列產品含有多達20種維他命成份,所以目前是以藥品管理。參考十大醫藥先進國家,包含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比利時、瑞士等國,都將綜合維他命當作食品管理,因此藥政處與食品衛生處經研議後,初步傾向比照外國的做法,未來將朝不以藥品管制方向進行討論,將綜合維他命列為食品管理。
綜合維他命可望改列食品
不過,藥政處也強調,像是單方高劑量、具有療效的維他命B群,和脂溶性維生素A、D、E、K,容易積聚在體內,過量可能會中毒,有害健康,還是傾向列為藥品管理,對民眾比較有保障。
另外,衛生署副署長王秀紅承諾,10天內會邀請專家討論,1個月內作出維他命管理相關決定。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廖繼洲則說:「10天以內會重新檢討我們微生物製劑,是不是有不符合世界潮流的地方,如果有的話,我們將會在最快的時間內來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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