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捐款事件過程還原
對於雷鋒自我破壞的怪現象,合乎邏輯的解釋應當是:A、雷鋒8月20日的日記寫成於8月28之後;B、這篇日記的原作者不是雷鋒,雷鋒只是把它抄入日記本。
現在我試著把這個事件的大致過程還原。個人的感覺是,假捐款事件是在9月6日以後雷鋒走紅初期,工兵十團當局「當機立斷」追加的事蹟。但事情做得比較倉促,留下了嚴重破綻。雖經事後追補資料,仍然無法圓謊。
①1960年8月28日,雷鋒給遼陽市委寫信並匯款100元。他在信中基本如實的說明了自己的存款數量:大約100元。
②9月6日,遼陽市委致信雷鋒所在部隊表揚雷鋒,並退回捐款。
③雷鋒所在部隊領導將100元捐款擴張成200元的事蹟(浮誇戰果是解放軍傳統性習慣)。部隊隨即讓雷鋒展開巡迴報告,並在報告中講述假捐款事蹟。雷鋒虛榮心強烈,給他追加榮譽很合他心意。何況這是上級安排,他不要白不要。
此時該假捐款項目僅僅有「100元支援人民公社」的粗略框架,缺乏具體細節。連具體受捐款單位都沒來得及搞定。於是雷鋒在報告時只能用個胡亂想出的公社名稱向聽眾演講。「捐款」的時間,也粗糙的設定於「兩個月前」。
為了適應追加的100元「捐款」,雷鋒在報告中修改了自己的存款數字以相適應。他不再說入伍時只帶了40多元到部隊了。而是改說:「每月發6元津貼費,我只留5角錢零用,餘下的都儲蓄了。入伍半年多,節約了32元,加上我在工廠節餘的工資,現在儲蓄了200多元。」
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雷鋒把自己的存款額翻了一番。
④「8月20日」的雷鋒日記也在此階段寫出。該日記作者「自然」的使用完成時態去敘述8月28日的捐款。沒有考慮到日後這篇顛倒時序的「日記」造成雷鋒「自我破案」的怪現象。直到後來影響擴大時,生米已經煮成熟飯。對於這些漏洞,就只能補洞而不能重來了。
在1960年11月11日之前,雷鋒仍然繼續使用「望花區人民公社」這個錯誤名稱。這顯示,此時不但是雷鋒,連他的部隊當局仍然不知道這筆「捐款」到底該給誰。
⑤隨著雷鋒報告會次數增加,他事蹟影響擴大。軍區工程兵政治部機關開始介入。到了這個階段,假捐款項目在「草創」階段遺留的漏洞就亟需修補了,否則太露骨。最要緊的當然是弄到一份「受款」單位的確認信件。相信他們到這時才發現撫順市其實沒有一個「望花區人民公社」。經過某種協商努力,1960年11月11日,駐地附近的「和平人民公社」終於給雷鋒所在部隊寫了表揚信。這封遲到半年的表揚信表揚雷鋒在「5月下旬」的「捐款」行為,它總算搞定了受捐助單位。因此雷鋒在1961年後的報告中不再使用「望花區人民公社」這個錯誤名稱,而是改用「和平人民公社」了。
2007年3月5日,西安,兩個孩子在被加工過的雷鋒持槍照前擺拍。雷鋒殉職後,
為了讓他的形象更高大完美,照片上了色,雷鋒身後的小毛松也被換成了黃山迎客松。(法新社)
幫倒忙的表揚信
但這封遲來的表揚信最終反而起了打假證偽作用。因為這封信不但與雷鋒的說法多處矛盾,更明確的否認收到過雷鋒100元的捐款。人們會問:既然該公社同意出具假寫表揚信了,卻又為什麼不把「好事」做到底,乾脆成全雷鋒、痛痛快快的承認收下了100元?為什麼要在信上明確否認收款?
這一點的確有些費解。我個人覺得,有可能是因為款項牽涉財務程序,有個人責任,比較難辦。如果和平公社負責人承認接受過雷鋒100元捐款的話,他會面臨提供收支憑證以及相應的會計科目紀錄的困境。錢款收支和轉賬都要有相關財務人員的簽字。這一系列過程比較複雜,牽涉的人多,容易暴露。在經歷過空前恐怖的「三反五反」運動之後,人人對「經濟問題」噤若寒蟬。沒人願意憑空承擔「100元款項去向不明」的責任。但這究竟是不是導致公社方面否認收款的原因或者原因之一,還有待將來更多資料的驗證。
湖南長沙雷鋒紀念館。(Getty Images)
「半真」捐款
「半真」捐款,指雷鋒於1960年8月28日為救助遼陽水災匯給中共遼陽市委的捐款。說這次捐款「半真」,其含義有二:一是指雷鋒的這次捐款實際上一分錢未出,但他不誠實,把未實現的捐款當作已經實現的捐款,多次報告給群眾聽。二是雷鋒捐款動機不純,他表露出藉捐款取得政治好處的願望。
1960年8月28日,雷鋒匯出了捐款。但該款項被中共遼陽市委於9月6日原數退回。雷鋒取回這100元錢,並於次年將其轉成半年期整存整取存單。這張存單一直保存至今。此次「捐款」中雷鋒實際上一分錢沒出,是毋庸置疑的。
「請市委對我多多培養」
2005年3月6日遼寧省《千山晚報》發表了記者來佔軍採訪當年在遼陽市委辦公室工作的李紹信後所寫的「45年前,我接到雷鋒的匯款」的報導文章。根據該文介紹,雷鋒在匯款單上留下姓名,在匯款附言中說明自己從遼陽入伍等情況。他另外還給中共遼陽市委寫了一封信。他這封信除完整列出本人姓名和部隊番號外,還在結尾處提出了很特別的要求:「最後請市委對我多多培養,使我不斷前進。」(這封信收入了《雷鋒全集》)
這是耐人尋味的要求。你雷鋒捐款不是為了幫助災區人民嗎?怎麼扯到「對我多多培養」上去了呢?你人在部隊,並不在遼陽市委的管轄範圍內,要人家怎樣「培養」,才能使你「不斷前進」?在共產黨統治下生活過的人很容易看出雷鋒的用意。把話說到這份上,雷鋒已經挑明了請對方給予表揚、以幫助自己獲取政治好處的願望。
然而雷鋒仍然覺得不夠。他隨信還寄去了一張放大的照片。世間捐款者在捐款時留名、留地址是普遍的作法。但在此之外還提供個人相片的,就極罕見了。
雷鋒捐款,一方面留姓名、留地址,還留了照片,做了不少多餘的動作;另一方面卻在報告會上一臉謙虛的對聽眾說:「做這種事──自己應該做的事,本不想叫領導和同志們知道,因為黨的恩情我永遠也報答不完。誰知事後公社黨委和遼陽市委都給部隊來信表揚我,使我很不安……」(1960年9月題為〈解放後我有了家,我的母親就是黨〉的報告稿,存於《雷鋒全集》)
出手大方只為個人裝潢
據李紹信回憶,雷鋒寄去的是「一張四吋的黑白照片,照片是他站在汽車前拍攝的。」我們知道,1960年代洗放照片是比較貴的。據雷鋒劇照主要拍攝者之一、前瀋陽軍區幹部張峻說,那時候洗一張六吋的彩色照片要40元。洗一張四吋黑白照片當然要不了那麼多,但也得要幾元錢。對於每月只有6元津貼的士兵來說,還是不小的開支。諷刺的是,雷鋒在信中介紹了自己的「節約」行為:「我每月除了理髮花5角錢外,餘下的錢我都存到儲蓄所。」雷鋒似乎沒有注意到他隨信寄去的四吋照片花掉了好幾個5角錢。
雷鋒花錢拍攝放洗以及彩繪照片是長期的嗜好,張峻也認為這在當年屬於比較昂貴的消費。張峻在東方衛視2007年3月6日的一個紀念雷鋒的節目中接受採訪時說:「我看雷鋒他捨得花錢照像,我收集雷鋒的照片,在照相館照的照片,包括他在家鄉的、他到鞍鋼的、在途中的,到了部隊以後在照相館照的54張,那個時候,說實在的,花錢照像最少要3、4塊錢。」據此計算,單是張峻一個人蒐集到的這54張在照相館照的照片,在他們初次拍攝時就已花掉雷鋒200元左右。如果算上後來加洗加印、放大和彩繪等等開支,就更多了。雷鋒在照片上的形象的確比較好看,他可能因此喜歡照相也喜歡把照片送人。曾見有人回憶說有段時間雷鋒執行任務住在一個小村裏。雷鋒給村裏幾乎每戶人家都送過照片。粗略估計雷鋒一生自費拍攝、放大、彩繪相片的開支很可能超過300元。
以《雷鋒傳》一書所提供的資料計算,雷鋒一生總收入為1,100多元。這樣算起來,雷鋒一生收入的四分之一被用在照相上了。此外他還擁有料子衣褲、皮鞋、價格40多元的皮夾克,以及160元以上的瑞士手錶等在當年都屬於高檔的消費品。可以說,雷鋒用於個人外表形象的打扮和形象保存上的花費,約等於他收入的一半。
「黔首不愚爾獨愚」
雷鋒這座「豐碑」,是道義空朽的棺木,是滲透了政治污穢的垃圾。中國人民的辛苦納稅貢獻,被中共挪用去把垃圾加工成效忠本黨的「英模」,還強制人民學習。這是損公肥私的罪行。
黨委一元化領導下的弄虛作假,是雷鋒精神的重要組成部份。這種弄虛作假的一大特點就是「不設防不怕揭」。當事人在政權保護之下理直氣壯的造假。現在人人可以看到,作假痕跡在與雷鋒相關的文件資料和圖片中幾乎處處可見,給揭露雷鋒假案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人們不禁要問:黨為什麼這樣蠢,當年作假為什麼不知道防堵漏洞?這個問題的答案是:高度安全的造假環境讓黨政軍各級各部門放心的舞弊,從未想到還需要防備。
在中國,造假要看情況。對黨說假話毫無疑問受到嚴懲,但為黨造假則會受到黨的鼓勵和提拔。為黨造假,不造白不造,造了就見效。幾十年來,解放軍造什麼英模,中國人民就老老實實學什麼,從來無權過問英模的真實性。尤其是雷鋒這種超級英模,更是百分之百的豁免質疑。
我在學生時代學雷鋒,曾把雷鋒事蹟和共產黨所描繪的「資本主義社會欺騙掠奪爾虞我詐」印象相對照,從而倍感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那時心想,如果社會主義制度不優越,怎麼可能培養出雷鋒這樣的先進人物呢?過了幾十年,才發現雷鋒不過是政治垃圾。現在我們應當思考:如果不是共產制度高度邪惡,怎麼可能揮霍巨額公眾資源去把一介卑瑣虛榮之輩捧成超級「英模」呢?【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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