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前貴州《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筆名夜狼)因網上發表4篇批評政府的文章,被當地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一直關押看守所,於2007年9月14日刑滿釋放。當局開創先例在半夜9月14日的零晨釋放因言獲罪的李元龍,此舉令準備迎接他出獄的朋友們深感意外,覺得相當的可笑,同時當局的沒有信心,卻令這些民主人士們信心倍增。

貴州民主人士李任科、曾寧、吳郁一行三人從貴陽趕往畢節,在13日晚上11點到達李元龍先生家,準備第二天一早迎接出獄歸來的李元龍。結果14日的零點10分,他們接到李元龍在街上通過公用電話的來電,表示說已經釋放了,正趕往家的途中。面對這一喜劇性的場面,從貴陽前去迎接他的朋友們不禁開懷大笑起來。

據貴州的曾寧介紹,當時警方釋放李元龍時,有3位公安要求送他回家,被李元龍拒絕。

李元龍當時說:「我被你們判了二年,如果你們用車送我回家,我實在對你們缺乏信任,半路上會不會被你們害了。我拒絕你們送我回家的要求。」

這些朋友們表示,李雲龍出獄的時間跟他們按常規的想法上出現很大的誤差,從當局的行為上看,這是絕無僅有的,開了先例。

李任科分析,認為警方14日零點這麼準時釋放李雲龍,當局看來是動足了腦力了,他們考慮的太多,對自己信心不足。

他說:「我們去接和李元龍自己走回來之間有很大的反差,當局對此的利弊進行了考慮,我們很清楚這是當局經過精心策劃和開會決定的,這在我們以往的經歷當中是絕沒有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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