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廣西梧州市公安局原禁毒支隊一大隊的大隊長蒙鑫歡,長期提供吸毒人員毒品。

近日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一審以犯濫用職權罪,判處蒙鑫歡有期徒刑10個月。

北京《京華時報》20日報導,2004年2月到今年2月,蒙鑫歡在擔任梧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一大隊的大隊長期間,利用保管辦案收繳毒品的職務之便,將其保管的海洛因,以沒有辦案線索的經費為由,擅自提供給吸毒人員溫志毅、聶平、吳桂剛等人吸食。

今年6月20日,蒙鑫歡調到梧州市第一看守所工作,在交接工作中,發現尚有毒品沒有上繳,再次把毒品提供給吸毒人員溫志毅等人吸食。◇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