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12名被定罪被告早前提出上訴,但遭高院上訴庭駁回。其中11人其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高院上訴庭今日(10日)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明書。
11名上訴人分別為楊雪盈、黃碧雲、鄒家成、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鄭達鴻、何啟明、陳志全、梁國雄。
上訴庭認為11名被告提出的法律論點屬「廣泛而具重要性」,認為應交予終審法院審理。上訴庭就以下5個議題發出證明書,包括:
1.如何正確詮釋《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其它非法手段」,同類原則是否適用,即是否只限於「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以及是否僅限於「招致刑事責任的行為」;
2.案中的「謀劃」是否構成《國安法》第22條所指的「非法手段」;
3.案中的「連串行為」是否《國安法》第22(3)條下的被禁行為;
4.不干預原則是否適用於本案;
5.若被告的「謀劃」和「連續行為」的目的,是意圖觸發《基本法》第50至52條所訂機制及其後果,則被告是否懷有特定的「顛覆意圖」。
12名被告向高院提出上訴被駁回
本案共47名被告,其中2名被告李予信及劉偉聰,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另外45名罪成被告被判囚4年兩個月至10年。其中12人提出刑期或定罪上訴,律政司針對劉偉聰的無罪判決提出「案件呈述」上訴。
高院上訴庭於今年2月23日駁回12名被告的上訴,另外亦駁回律政司上訴。
除黃子悅外,其餘11人再提出上訴,而律政司未有再對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CACC253/2024(FAMC13/2026、FAMC14/2026、FAMC15/2026、FAMC16/2026、FAMC17/2026;CACC263/2024、CACC268/2024;HCCC69/2022、HCCC70/2022) @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