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巴士乘客扣安全帶的法例上周日(1月25日)生效僅6天後,就被政府宣布法律條文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暫時不會執法,會儘快相關刪除條文再推,通過法例修訂的上屆立法會議員亦被質疑把關不力。立法會前主席、中共全國人大前常委范徐麗泰撰文,指「一條法律影響千家萬戶」,提醒議員應重視審議條例草案,參與法案委員會。
《明報》今(3日)刊出范徐麗泰的文章。她說自己曾擔任立法機關議員及主席20年,對立法會議員履職,提3點看法,分別是應成為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橋樑、善用質詢及無法律效力的議案辯論、重視審議條例草案,參與法案委員會。
首先,她認為議員應成為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橋樑,強調此亦是他們的職責。議員須盡力向市民解釋政府政策、法律草案和條例,並在蒐集民意後,反映給政府;再將政府的回應,回饋選民。此外,議員還要參加各種由選民或友好團體組織的活動。
范徐麗泰指,必須把審議條例草案、準備質詢、草擬議案及修正案、參加辯論等的工作放在首位,「簡而言之,立法會工作是議員的『主職』」。
倡聽市民反應 逐條審議條例草案要平衡各方利益
其次,她認為議員應利用口頭及書面質詢,「將一些政府政策的有利性和必要性帶給市民;並用無法律效力的議案,通過表達意見和建議,以及政府官員的回應,協助市民進一步了解因由,及不同方案的優劣,因了解而增加認同度」。范徐麗泰更具體建議,議員其後在自己的選區、組別和群組內,用較有趣方式傳播這些資訊,並再次聽取反應,幫助政府進一步了解民意。
最後,范徐麗泰認為議員要重視審議條例草案,參與法案委員會,指出逐條審議條例草案,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使條文符合訂立條例的初心,並能夠行之有效。「這項既細緻又需時較長的工作,曝光率很低,卻是立法會主要職責。一條法律影響千家萬戶;香港的法治基礎,就是公平可行的法律,而立法會就是保障法治的基石之一。」她說。
立法會相關委員會僅3小時審議
范徐麗泰的文章並無具體提及安全帶法例。翻查規定強制巴士乘客扣安全帶的法例,涉及《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去年9月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修例。立法會「與道路交通有關的3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的15名議員,在2025年9月18日下午2時45分至6時04分開會,審議包括安全帶新例的3項交通安全相關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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