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警方遠洋捕撈越演越烈,深圳一名網絡工程師因持有大量比特幣被湖南、河南兩地警方盯上,兩地警方均對其立案拘捕。張家界警方扣押了他帳戶的比特幣100餘個,變現為人民幣4,000多萬元;河南警方扣押其比特幣80個,市場價值超過4,000萬元。
據大陸澎湃新聞報道,深圳網絡資訊安全工程師李東(化名)曾在多家知名互聯網企業從事網絡安全技術工作,近年創業經營一家互聯網公司。據其家屬介紹,大概從2016年起,李東開始炒股、炒幣,擁有了一些比特幣。
2024年9月,湖南張家界市公安局以涉嫌「開設賭場」傳喚了李東,扣押了李東電子錢包裏的比特幣103個,變現人民幣4,961萬餘元。隨後,李東被取保候審。而扣押決定和取保候審文書上,李東涉嫌的罪名,從「開設賭場」變成了「非法獲取電腦資訊系統數據」。
取保候審才過了四天,李東又被河南許昌的長葛市公安局帶走,長葛警方對李東立案的罪名也是「開設賭場」。2024年9月17日,李東以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事拘留。2024年10月,李東被長葛警方執行逮捕。此時,他涉嫌的罪名並非「開設賭場」,而是「盜竊罪、侵犯公民個人資料罪」。
2025年,許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和長葛市公安局扣押了李東的比特幣約80個,其價值折算人民幣超過4000萬元。
李東家屬認為,長葛警方在此案中不符合地域管轄的要件,且在張家界警方已立案的情況下不應再重複立案。李東家屬認為此案為「趨利式執法」,質疑比特幣的處置程序違法。
2025年7月,長葛市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侵犯公民個人資料罪,對李東提起公訴。
2026年1月5日,此案在長葛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據參加庭審人士介紹,辯護律師為李東作無罪辯護,駁斥了控方的指控。1月7日,法官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再次開庭審理。
1月19日,據李東家屬介紹,目前尚未接到法院再次開庭的通知。
中國大陸一名軟件工程師李先生對新唐人表示,比特幣是網絡虛擬貨幣,公安是怎麼知道這個人持有比特幣的呢?最大可能就是監控了他的電腦設備,這一點很可怕,個人沒有私隱。
網民質疑,「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明搶了」「我想知道那些人怎麼知道他的電子錢包有那麼多幣的」「先抓人,再找理由定罪」「這明顯是衝著錢來的」「肯定是有人盯上他的比特幣了」「遠洋捕撈」「有點東西搶就搶,說的義正嚴辭」。
近年來,隨著中國大陸經濟持續下滑,中共地方財政不斷惡化,各地警方變換各種手段搶劫民眾資產,其中,「遠洋捕撈」「跨省拘捕」「製造冤案」等等,層出不窮。#
(轉自新唐人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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