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審裁處今日(6日)正式頒令,准許解散宏福苑現任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對裁決表示歡迎,並強調解散法團唯一目的是維護業主權益,此裁決標誌著屋苑管理正式由專業團隊接手。她又指,宏福苑在災後面臨的管理問題極其複雜,涉及技術、法律及財政等多重考慮,已顯然超出一般法團管委會所能處理的範圍。
土地審裁官林美施於聆訊中指出,由於災後重建工作既複雜又刻不容緩,交由具備專業經驗的第三方及中立機構處理更為合適,故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管理人,不設委任期限。
麥美娟稱,根據法庭命令,「合安」將以無償方式擔任管理人,須每月向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提交報告及彙報工作進度。為確保接管工作有序推進,民政事務總署將成立專班,與管理人密切跟進各項程序,協助居民突破目前困局。
她提到,為減輕屋苑業主的財政負擔,龔如心慈善信託已將原定500萬元的捐款加碼至1千萬元,專門用以支付管理人的日常運作及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專業服務開支。她重申,「合安」僅為暫代原管委會職能,代表法團處理事務,法團作為依法成立的法人仍然存在,不會影響業主對重要事項的決定權。
她強調,未來所有涉及大廈管理的重大建議,仍須嚴格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透過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決定,確保居民權利獲得充份尊重。「合安」接手後的首要工作包括與前管理公司交接、查明法團賬目,以及由專業顧問釐清業主與法團的法律責任。此外,「合安」亦會設立溝通渠道並舉辦簡介會,確保業主能充份掌握現況。
關於受影響居民的安置及支援,麥美娟表示目前已有超過1,400戶領取了每年15萬的租金補助金。關於目前仍暫住於酒店或青年宿舍的居民,營運機構已表明會視乎實際情況酌情處理個案,並持續協助其尋找中長期的居所。至於居民提出的原址重置訴求,相關意見已轉交財政司副司長領導的小組考慮。
在法規層面,她表示2024年已通過《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並於2025年生效,要求大型維修工程招標須有至少10%業主親身出席投票。隨著新一屆立法會運作,當局將進一步提出修訂建議,以解決授權書及會議程序等實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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