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人權機構阿塔珠爾特志願者組織負責人別克扎提等19名成員,近日被哈薩克司法機關以「煽動民族仇恨罪」正式起訴。辯護律師表示,中共外交照會出現在起訴書中的情況,極為罕見,法院即將作出判決。
阿塔珠爾特志願者組織提供給《大紀元》的起訴文件顯示,案件源於2025年11月13日發生於哈薩克阿拉木圖州維吾爾縣的一場集體行動。控方指稱,別克扎提等19名被告當日在公路沿線舉行抗議活動,焚燒中共旗幟及中共黨魁習近平圖片,並將過程錄製成影片,上傳至 Facebook、Instagram及TikTok等境外社交平台,構成透過大眾媒體煽動民族對立的行為。
多名熟悉案件的法律人士指出,本案在哈薩克司法實務中引發關注,關鍵在於控方證據中納入了來自中共方面的正式外交照會。根據起訴書內容,中國政府於2025年11月14日向哈薩克外交部提交照會,對相關行動表示「嚴重關切」,並稱阿塔珠爾特為「非法組織」,其行為損害中國國家形象與中哈關係,要求哈方「依法妥善處理」。該外交照會被全文列入刑事案件材料之中。
起訴文件還大量引用多份心理與語言學鑑定報告。鑑定意見認為,涉案影片包含明顯的價值判斷與負面評價,可能導致不同群體之間的觀點對立與情緒極化;部份報告指出,影片可能引發觀眾對中國人群體的敵對態度,並促使出現要求重新審視對華合作、排斥中國公民等立場。
此案辯護律師申誇提拜佔(Shynkuat Baizhan)表示,案件審理已經結束,起訴書將中國領事館的外交照會列入刑事指控材料,在當地司法實務中極為罕見。
一名不願具名的哈薩克法律界人士對記者說,將外國政府的外交照會作為刑事起訴的重要依據,在當地屬於高度敏感做法,顯示案件已超出單純治安或集會層面,進入外交與國家安全交織的範疇。
法院文件顯示,19名被告中,多數人被採取「監督下拘留」措施,部份被告處於居家軟禁狀態;其中一人因過往刑事記錄,被認定存在從重情節。控方依據哈薩克刑法第174條第2款提起公訴,該條款涉及煽動民族仇恨與侮辱民族尊嚴,最高可判處長期監禁。
阿塔珠爾特長期關注新疆相關人權議題,曾協助部份哈薩克族家庭公開尋找在中國失聯的親屬。近年來,該組織的活動多次受到行政與司法層面的限制,其運作空間持續收緊。此次案件被外界視為在中哈關係背景下,哈薩克對涉華人權倡議行動的一次關鍵司法處理。
阿塔珠爾特志願者組織成立於阿拉木圖,多年來整理新疆失聯者名單及家屬證詞。2017年新疆當局設立教育培訓中心後,該組織收集大量相關經歷者資料,並向外界提供訊息,成為外界了解相關情況的重要民間來源之一。
辯護律師表示,法院預計將於近期宣判,是否採納外交照會與心理鑑定報告作為定罪依據,將對未來類似案件產生示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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