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周日(11月30日)證實,已向總統伊薩克‧赫爾佐格(Isaac Herzog)提交赦免請求。近幾年來,內塔尼亞胡一直受到腐敗案的困擾。他在給總統的信中表示,針對此案的刑事訴訟程序妨礙了他履行總理職責,對他予以赦免可以彌合分歧、加強國家團結。

內塔尼亞胡是以色列任期最長的總理,並面臨受賄、欺詐和背信指控。他則對所有這些指控予以否認。

他的律師在致總統辦公室的一封信中表示,總理仍然相信法律程序最終會讓他徹底無罪釋放。

在給總統的請求信中,內塔尼亞胡說,對他的審判已成為「激烈爭議的焦點」,他對此負有「廣泛的公眾責任,並理解這些事件的總體影響」。

內塔尼亞胡表示,在正在進行的審判中,證明自己的清白符合他的「個人利益」,但「公共利益則另有要求」。

身為以色列國家元首,赫爾佐格擁有頒布赦免令的唯一權力。他的辦公室證實已收到請求,赫爾佐格將「極其謹慎和負責任地考慮此事」。

美國總統特朗普本月稍早也致函赫爾佐格,敦促他考慮赦免內塔尼亞胡。特朗普總統說,「我完全尊重以色列司法體系的獨立性及其相關規範,但我認為,針對Bibi(內塔尼亞胡的小名)的這宗案件是一起政治性的、毫無根據的起訴」。

赫爾佐格的辦公室表示,按照慣例,赦免請求將轉交司法部赦免司,以收集各方意見,這些意見將被提交給總統的法律顧問,顧問們將向總統提出建議。

在給總統的信中,內塔尼亞胡的律師辯稱,針對內塔尼亞胡的刑事訴訟加深了社會分裂,結束審判是國家和解所必需的。他的律師還寫道,日益頻繁的庭審給這位試圖執政的總理帶來了沉重負擔。

「我被要求每周出庭作證三次……這是對任何其他公民都不會提出的、不可能的要求。」內塔尼亞胡在一個影片聲明中說,並強調他通過多次贏得大選贏得了公眾的信任。

內塔尼亞胡不承認有罪。在以色列,赦免通常只在法律程序結束且被告被定罪後才會授予。內塔尼亞胡的律師辯稱,當公共利益受到影響時,如本案情況,總統可以介入,以促進彌合分歧、加強國家團結。

反對黨領袖拉皮德(Yair Lapid)表示,在沒有承認有罪、表達悔意和立即退出政壇的情況下,內塔尼亞胡不能被赦免。

內塔尼亞胡於2019年被控三宗相互關聯的案件,這些案件的核心指控是他向一些知名商界人士提供好處,以換取禮物和媒體的同情報道。總理一再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

執政聯盟的盟友發表聲明,支持內塔尼亞胡向總統發出的赦免請求。支持者包括國家安全部長伊塔馬爾‧本-格維爾(Itamar Ben-Gvir)和財政部長貝扎萊爾‧斯莫特里奇(Bezalel Smotrich)。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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