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生效之後,香港新聞自由急劇惡化,多間獨立傳媒機構被迫停運,多人被控《國安法》和煽動罪。聯合國特別報告員艾伊雷內.汗(Irene Khan)最近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了一份關於全球流亡記者的報告,其中批評香港政府以《國安法》和《基本法》第23條對付傳媒,導致記者被監禁、封殺或流亡。

自《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生效之後,香港多間獨立傳媒機構被迫停運。圖為2021年6月17日,警方早上7時許拘捕5名壹傳媒高層,並出動500多名警員,搜查壹傳媒總部大樓及多處《蘋果日報》資產,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被國安處帶離蘋果總部。(余鋼/大紀元)
自《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生效之後,香港多間獨立傳媒機構被迫停運。圖為2021年6月17日,警方早上7時許拘捕5名壹傳媒高層,並出動500多名警員,搜查壹傳媒總部大樓及多處《蘋果日報》資產,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被國安處帶離蘋果總部。(余鋼/大紀元)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今年6月18日至本月12日舉行第56屆會議,其中一項議程是「促進和保護所有人權――公民權利、政治權利、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包括發展權」,艾伊雷內.汗撰寫了一份關於全球流亡記者情況的報告。

英文版報告共19頁,圍繞全球多國記者流亡的現象,包括阿富汗、中共國、埃塞俄比亞、緬甸、俄羅斯等。報告指出,雖然記者流亡並非新現象,但近年情況越來越嚴重;而網上媒體為記者提供更多可能性,當他們的人權和表達自由受到威脅,無法在自己國家工作時,便可以在國外繼續工作,向公眾發放資訊和批評當權者。

報告強調《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明確規定:「人人有權通過自己選擇的任何媒介,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和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也確認了流亡記者不受阻礙或限制地尋求、接受和分享訊息、思想和圖像的權利。各國不僅有義務避免施加任意限制,而且還有義務根據國際人權標準制訂立法和監管措施,使記者能夠安全而不受阻礙地開展工作。這適用於所有記者,無論是本國記者還是非本國記者。

報告批港府對付獨立記者

艾伊雷內.汗以香港作為例子,指出有些國家利用關於「國家安全」、「反恐」、「刑事誹謗」或「假新聞」的模糊法律來調查、起訴和懲罰記者。報告提到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和《基本法》第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廣泛措辭將「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主義」和「與外國組織勾結」定為刑事犯罪,而且具有域外效力。

她批評相關條例對罪行的界定過於廣泛,導致香港組織和人士與聯合國人權系統等國際實體的合作也可能受到影響。同時認為香港政府利用該法廣泛對付獨立記者和媒體,導致其中許多人被監禁、被封殺或逃往國外,甚至連許多流亡記者都需要自我審查,妨礙了他們與香港的聯繫和合作。

報告另一段落再以香港為例子,形容在流亡中堅持新聞報道極不容易。雖然大多數記者離開自己國家是為了繼續工作,但不少記者在出國後也沒有再當記者。報告引述國際新聞工作者聯合會一項調查指,三分之二的受訪香港記者在移居海外後離開了媒體行業。同一段落亦有引述其它調查指,阿富汗、白羅斯和俄羅斯的流亡記者都有類似情況。

關於流亡記者離開媒體行業的原因,報告解釋他們可能缺乏人身安全和擔心在本國的家人遭到報復,也缺乏對移居國家的語言和文化的了解,又或者無法申請工作許可。

倡修法禁跨國鎮壓

報告形容,流亡不一定帶來安全,因為某些國家會使用「跨國鎮壓」手段在其領土管轄範圍之外侵犯流亡記者的人權,目的是恐嚇和壓制他們,製造寒蟬效應,迫使記者自我審查,從而大大削弱媒體自由,手法包括暴力、謀殺、監控、引渡、網絡暴力等。

最後,報告促請各國為面臨風險的記者建立明確的法律途徑,使他們能夠離開自己的國家到國外居住,並有權工作,直到他們能夠安全回國;確保流亡記者免遭暴力、威脅和騷擾,因與其工作有關的刑事指控而被驅逐或引渡;確保對其境內的所有跨國鎮壓行為及時、充份、有效地進行調查和起訴;修訂國家法律或通過新的法律,以便起訴跨國鎮壓的實施者和協助者。

「中國人權」要求廢除廿三條

總部位於美國的人權組織「中國人權」(Human Rights in China)亦向聯合國表示,自《港區國安法》通過以來,白色恐怖成為香港新聞事業的最大障礙之一,傳媒對潛在威脅的恐懼導致大規模的自我審查;流亡記者不敢返回香港,因而依賴二手資訊,阻礙了資訊交流和事實查核;由中共支持的網絡干擾和入侵行為經常出現,干擾記者的生活和工作。

組織指,香港網絡空間不斷萎縮,導致新的海外媒體和流亡記者被當局切斷與香港的聯繫,也越來越難以接觸到在香港的受眾;有港人擔心訂閱「敏感媒體」會有負面後果,導致相關傳媒的觀眾人數、支持率和互動率大幅下降。

「中國人權」項目主任Mia Lam批評《基本法》第23條是一項嚴厲的法規,把壓製香港境內外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行為合法化,亦針對新聞業和言論自由。組織除了要求廢除廿三條之外,還促請國際社會、新聞機構、記者工會透過援助計劃、補助、專門簽證等方式,保障海外記者的人身和財務安全。

香港新聞自由排名大跌

今年5月,無國界記者組織(RSF)公布「2024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135。雖然比去年微升5位,但評分卻下降,由去年的44.86分降至43.06分。香港的排名低於津巴布韋(116位)、新加坡(126位)、烏干達(128位)和喀麥隆(130位)。

關於香港的段落,無國界記者組織表示香港仍有10名記者被監禁;內文亦繼續提及《蘋果日報》和 《立場新聞》被迫關閉,超過5間獨立媒體因擔心遭到報復而被迫關閉。

2002年,無國界記者組織首次發表「世界新聞自由指數」,當時香港排名全球第18位,之後開始下跌,2022年更從第80位暴跌至第14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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