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上周四三讀通過《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當中要求法團管委會成員妥為保存招標文件、委任代表文書和財務報表,否則要負上刑責。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7日)見記者時表示,條例有免責條款,又強調修例是針對不負責任和不誠實的管委會成員。

麥美娟指,就管委會成員如果沒有妥為保存財務報表或招標文件,只有負責任人,即當時沒有為文件妥善保存的該名成員才需要負上刑責。她並舉例,如果因上一屆管委會遞交文件時已不齊全,而導致今屆文件不齊全,今屆管委會成員有免責條款。另外,如果該名成員證明他已盡全力保存文件,他亦可免責。麥美娟又稱免責舉證門檻很低,反而控方的檢控門檻會高。

另外,昨日黃大仙樂富邨有四座樓宇和樂富廣場停水,麥美娟表示水務署進行緊急工程,今日約凌晨1時恢復了供水,現時該區仍有其他工程進行,但食水供應已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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