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修訂《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包括將「工作暑熱警告」與天文台的「極端酷熱天氣」提示掛鈎,當「極端酷熱天氣」發出後,「工作暑熱警告」亦會跟隨發出至少屬黃色級別的警告。勞工處副處長馮浩賢今日(3日)在港台節目表示,不同行業有其特殊環境,鼓勵業界自行發展業務守則或行規,處方會提供意見。

馮浩賢今早表示,去年推出的工作暑熱警告原定於兩年後檢討,不過當局收到業界意見後決定提前檢視。今次修訂主要是參數上的調整,減少警告「彈出彈入」的機會。其次是將工作暑熱警告與極端酷熱天氣警告掛勾,成為約定俗成的做法,亦方便巿民關注。

對於有不少行業反映指引複雜難以跟從,馮浩賢表示指引的原意是涵蓋所有勞工界別,但理解有部份行業有自己特殊的環境,處方一直鼓勵各個行業自行制訂行規或業務守則。他又指建造業去年已推出相關守則,物管業界昨日亦已公布自己的守則,處方正與清潔業界作商討。

被問到會否考慮就指引立法強制要求執行,馮浩賢指出,現時《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設有一般責任條款,僱主有責任切實合理地提供安全及不危害健康的工作環境,勞工處亦會不時巡查,提醒僱主在中暑風險較高的地點做好措施。

高級職業環境衞生師(發展)黃志清在同一節目表示,有關機制的設計構思是考慮到工人需要休息的時間和比例作為判斷因素,因此以每小時發出為基礎,讓僱主及僱員更有效地執行有關措施。對於暑熱警告的取消機制技術參數由過往30分鐘改為1小時,以確定炎熱天氣已經紓緩,而非短暫天氣轉變,可避免短時間重發警告的「彈出彈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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