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苦主在閱讀報章廣告後在大灣區買樓,但購入後發現單位僅可商用未能入住,於是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稱證監會有責任監管,要求法庭頒令證監會主席失識,並賠償損失,案件星期四(22 日)於高院處理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申請人為盧肖娟,答辯人為證監會主席雷添良,案件星期四開庭處理。申請人沒有律師代表,由胞兄代表陳詞,指樓宇為投資產品,兩任特首均鼓勵市民投資大灣區,而他們相信證監會會監管涉案上市公司的投資產品。

證監會一方則申請剔除申請,指申請人可聘律師索償,又指申請人於2021年便得悉事件,卻在2023年8月才入稟,存在嚴重延誤,加上案件所涉物業位於珠海,質疑它是否證監會按香港法例所監管的金融產品。
 
盧先生指自己於過去兩年曾嘗試向證監會投訴及循民事控告富力地產,由於要聘請律師處理,一眾涉案業主都無法負擔費用。他又指,由於投資損失了所有積蓄,因此希望法官批准審訊及免除訟費。法官指將於2至3星期內頒布許可申請的裁決。
 
入稟狀指,證監會容許廣州富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及美聯物業有限公司在媒體上刊登賣樓廣告,又附上地產公司網頁及報章廣告截圖,當中寫有「粵港澳大灣區品牌巨作」、「商住公寓」及「百變公寓」等字眼,申請人指閱讀廣告後,認為廣告内容屬實,相信證監會有完善監察制度,又指香港為法治社會,在沒有疑慮下決定置業,後來發現受騙。申請人稱因證監會「行為失當」導致損失,要求法庭頒令證監會賠償損失及主席雷添良失職。

案件編號:HCAL1373/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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