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港安醫院去年7月發生嚴重醫療事故,一名31歲孕婦進行剖腹生產後翌日死亡。事後院方曾一度指,有醫生在院內密切監察,但據衞生署調查後發現,事發後30分鐘內,並沒有婦產科醫生到場,署方已向港安醫院發警告信。

據衞生署向荃灣港安醫院發出的警告信指出,該醫院出現產科緊急事故時,並沒有具備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婦產科)院士或同等資格的醫生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

港安醫院回覆查詢時表示,已收到衞生署發出的相關信件,院方非常重視衞生署的指導及建議,亦已致函署方,詳盡提供一系列改進措施。院方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符合《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的規定,及持續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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