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煽動等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辯方前日質疑控方加控黎智英的串謀煽動刊物罪時,檢控期限已經失效。控辯雙方昨日完成陳詞,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案件押後至周五,就法律爭議頒下裁決。
黎智英昨日穿上灰色西裝,向到庭旁聽的家人點頭微笑。
辯方前日質疑控方加控黎智英的串謀煽動刊物罪時,檢控期限已經失效,法庭沒有司法權處理此控罪。辯方呈上有關煽動罪的立法歷史,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陳詞時指出,條例中使用「begun」及「instituted」的特別字眼,立法原意制定檢控期限,就是為了平衡公眾利益,避免檢控不公。
彭耀鴻指出,一旦有人干犯煽動罪,控方需要儘快提出檢控,以阻止有關煽動性文字不可繼續發布及傳播,控方須於犯罪日的6個月內提控,控方不能靜待多年不提控,然後多年後以「串謀」罪控告一系列行為。
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出,「串謀」行為具持續性,他們要考慮首篇涉煽動文章當日,即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蘋果日報》停刊期間干犯的相關罪行,如控方需要在每次犯罪後6個月內提出檢控,控罪便會變得支離破碎。控方又指,在2021年12月13日向法庭提交文件時,已是屬於「提出檢控」,認為檢控時限需在串謀結束,即2021年6月24日起才開始計算。
辯方早前指,煽動罪行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作出檢控,最後一篇涉案文章於2021年6月24日發布,控方在同月28日才提出加控,已超出檢控時限4日。
控辯雙方完成陳詞,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案件押後至周五,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檢控時限的法律爭議頒下裁決。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並與《蘋果日報》高層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另黎單獨面對多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
美議員促港府釋放
黎智英等政治犯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史密斯(Chris Smith)及聯席主席默克利(Jeff Merkley)發表聲明,指有關控罪是一場「簡單明瞭」的政治起訴,強調若港府拒絕釋放黎智英及其他逾1,000名政治犯,將會尋求美國政府制裁所有參與《國安法》案件的法官及檢控官。
聲明形容黎智英是一位充滿信仰和信念的人,他相信香港的繁榮和活力是建立在向公民承諾的自由之上的,形容今次審訊是一場「簡單明瞭」的政治起訴,亦是香港政府日益壓制政策的又一個可悲例子。
聲明又指出,在過去4年中,只有緬甸和白羅斯等獨裁政權對政治犯的關押率高於香港,敦促港府對黎智英撤控,並且釋放他以及其餘1,000多名政治犯。聲明強調,若港府未能回應有關要求,美國政府應制裁參與此案和其他《國安法》相關案件的法官和檢控官。
史密斯和默克利是《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認證法》的提案人,該法案要求國務卿確定香港駐美國經濟貿易辦事處是否應享有《國際組織豁免法》賦予它們的特權和豁免權。CECC亦已提名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為2023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英下議院提出緊急質詢
另外,英國下議院前日就黎智英案開審提出緊急質詢。英國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Anne-Marie Trevelyan)強調,黎智英的案件一直是政府的優先事項,已盡力爭取領事探訪黎智英但不成功,並披露英方今年初向黎智英發出新的護照。
多名議員關注英國政府會否制裁香港涉事官員,卓雅敏回應稱會繼續聆聽國會意見,並考慮證據,不評論將來的制裁行動。
加拿大保守黨黨領
強調黎應該被釋放
一直為父親奔波、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近日到訪加拿大,與加拿大外交部長喬美蘭(Mélanie Joly)等會晤。加拿大聯邦保守黨黨領博勵治(Pierre Poilievre)接受傳媒訪問時強調黎智英應該被釋放:「沒有人應該僅因為說了心中所想的,就被關在牢獄裏。言論自由、人權民主是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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