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今(21日)日展開第89日審訊。被告之一的何桂藍繼續作供,她表示2020年5月得悉《港區國安法》將會實施時,第一個決定就是不離開香港,但意識到自己公開反對國安法一定會被DQ,不過認為自己作為一個追求民主的人,不反對「這樣的法例」是自相矛盾,故在同月在Facebook發文,表態反對國安法。

何桂藍稱,2020年5月已經從中共當局的言論得知,《港區國安法》會特別針對「癱瘓立法會」的行為,但6月條文公布後,無再用「癱瘓」字眼,而是「嚴重干擾」等。她強調無想過「撳個反對掣都算係干預」,又指投反對票連議會抗爭都算不上。

何桂藍表示,5月得悉《港區國安法》將會實施時,第一反應是「要走就好走啦,如果唔係可能一世都走唔到啦」,其次是認為當局終於找到DQ「全世界」的理據。她續指,自己當時的第一個決定是不離開香港,第二個決定是公開表態反對國安法,她說當時根據大陸的情況判斷,相信自己已經講過很多會「瀨嘢」的說話。

新東協調會曾爭議避免DQ

至於戴耀廷草擬的協議文件,何桂藍認為用「會運用」或「會積極運用」分別不大,指運用基本法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形容是「直接從《基本法》度抄出來」,不認同還要用「積極」字眼。她並表示,有關句子並無承諾否決財政預算案。

何桂藍又說,當時覺得如果單純地重複《基本法》中立法會議員的權力,都會被DQ的話,溫和選民終會明白DQ是被隨意使用的政治權力,而非參選人「乖與唔乖嘅問題」。

何回應昨日法官提到,區諾軒曾經指新東協調會議上爭議是否應否決財政預算案。何桂藍澤認為,會上爭議的重點是為避免被DQ,要避到何種地步。

港府不值得花時間去怨恨

至於何桂藍曾經指香港制度崩壞、「法治無存」,早前遭控方指是不滿香港政制。何桂藍今指,對香港政府有非常多不滿,但無怨恨,「因為香港政府不值得任何人浪費怨恨在其身上」,連花時間去怨恨的價值都沒有。

她又引用法官包致金2018年曾經提及的法治客觀標準,包括權力分立、人權要有合符國際標準的保障、民主化步伐等,認為「法治無存」是準確的描述。

案件編號:HCCC69/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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