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教育局動作多多,繼國安暑期自學教材、學校招標國安條款後,上周更推出「《教師專業價值觀和操守》學校培訓資源套」,列舉四個個案,供學校作培訓材料,藉此提高教師應付各種情況的敏感度。
該資源套源於去年12月該局發表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去年本欄已指出,該局閹掉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製訂的香港教育專業守則,自行製訂操守指引,本質上是令教師唯唯諾諾,做政權的代言人。
更有甚者,教育局的做法,與國際標準背道而馳。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轄下國際教育規劃研究所出版了一本《設計和有效運用教師行為守則的准則》。正如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是一條規管條約的條約,這是一本撰寫教師守則的守則。這是重要的試金石:若香港仍想高懸「國際城市」招牌,教育局應該遵從這個准則。
當然,教育局啋你都傻。「准則」要求制訂操守守則時應成核心小組,成員包括官員、學術界、法律及工會代表、校長、男女教師、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等,初稿製訂後應設試行期,收集意見後進行修訂及定稿。
以上這些,當然沒有發生。
有趣的是,該研究所的網頁以香港作為自治團體制訂教師守則的典範。這個「香港之光」,當然發生於舊香港;該網頁未作更新,但明顯說明操守議會所訂守則獲聯合國肯定。相比之下,全由政府操控、旨在閹走專業自主、處處喊打喊殺、將失德標準定得異常低的新香港操守指引,便只是一片官意志,將教師貶於被管理地位。
指引既是官定,相關培訓資源套必然同一鼻孔出氣。平心而論,四個案之一有一個(個案三)可取,教師在推薦網頁給學生前,的確要詳查當中有無不當內容。其餘個案,教育局有矯枉過正之嫌。個案一老師在臉書上以粗口罵茶餐廳老闆固然不對,但該資源套並無指出教師有作出投訴的人權,個案的問題在於表述不恰當而已。它一味強調教師應「規行矩步」,客觀上只會加深寒蟬效應,讓教師不敢表達自己。很多教師在移民外國後才敢用真名使用社交平台,將來只會更甚。
個案四有關「花名」。資源套將「花名」與「不恰當的花名」混為一談,如何處理花名,需要看情況,不能一刀切。
個案二有教師與學生「玩埋一堆」,「與學生合照時,也會很熱情地向學生作出搭膊頭的舉動。」師生之間的身體接觸何為恰當,當然可以討論和檢視。搭膊頭是否過份「熱情」?第一要看情況和性別,第二要看學校傳統,若一直存在而突然禁止,便屬倒退。要一刀切禁止,實屬匪夷所思。
人們不禁要問:為何教育局要將複雜的師生關係一刀切?將其放在後反送中觀察,便不難看出,做法極可能出於政治考慮,要切斷師生建立互信互愛之根,一切公事公辦。師生感情交流受阻,教師要在灌輸書本以外(真正)的知識時,學生便可盡情篤灰。這樣的校園環境,有利於政權操控。
社會要穩定,校園要寧靜,教師要馴服,一切要從人際之間盡量疏離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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