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90歲的著名資深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涉2018年52歲女銀行家張淑玲在注射「Botox(肉毒桿菌)針」後死亡的案件,被控企圖誤導警員、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等21罪,案件今(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他暫毋須答辯。另外由於被告面對誤殺罪,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待向法庭匯報誤殺案進展,被告繼續准保釋外出。
被告李宏邦被控兩項企圖誤導警員罪、12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7項「沒有以附表一指明的格式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
控方指,李宏邦涉及另一宗誤殺罪,於高院處理並將於今年12月12日作案件管理,排定明年4月9日展開25天審訊,申請押後案件待該案的聆訊進展,再考慮如何處理本案。辯方對此並無反對。
李宏邦被控於2018年11月11日,在尖沙咀堪富利士道格蘭中心的「李宏邦美容整形集團」,企圖誤導高級警員劉樹生及警署警長方志強,稱張淑玲是在當日下午因哮喘到診所。
另外的控罪則指,被告無根據《危險藥物規例》備存登記冊,並沒有以規例的指明格式,記錄有關他所獲得或由他供應的19種危險藥物,包括氯胺酮、甲基苯丙胺、咪達唑侖等成份。
案件編號:KCCC 128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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