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發生的元朗洪水橋命案,一名男子拉板車運送用棉被包裹的女屍,途人驚見露出一隻人腳而報警。男子承認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但否認謀殺罪。陪審團上月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一致裁定誤殺罪成立。案件今(10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張慧玲同意本案性質特殊,被告有真誠悔意、重犯機會低,就兩罪判監3年9個月。
被告吳家聲(現年29歲)被控各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及謀殺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4月28日至29日謀殺事主葉芷清,及阻止其合法埋葬。
控方案情指,30歲死者葉芷清與被告為同居情侶。二人與事主契姊同住洪水橋一單位。2022年4月29日清晨近6時,被告在洪水橋田廈路近油站拉著板車,遭途人看到並報警揭露事件。葉芷清被發現時,被綁在木椅上,遭保鮮紙、棉被、黑色垃圾膠帶包裹。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死者是他的女朋友,並表示自己一時錯手用棍打死她,被告又稱,他為阻止事主入睡及協助她減肥,曾毆打事主。
據當時法醫的檢驗,事主身上有多處瘀傷和擦傷,後腦內有一個大面積的瘀傷。此外,皮膚約五成半有由腐蝕性物質引致的燒傷,分布在胸、腹、四肢和私處。法醫指,事主的死因為頭部受傷和大面積皮膚被腐蝕性物質燒傷,之後窒息,認為傷勢不似自殘做成。
張官今引述辯方求情,指心理專家報告顯示,被告智力水平低於一般人,不懂如何解決矛盾,並長年受同居人身心虐待,容易屈服於契姊及契姐夫的威嚇下,服從指示以暴力對待死者。辯方強調本案屬例外情況,被告已真誠悔過,重犯機會低,並因案件患創傷後壓力症,並強調被告在開審前已認罪,希望法庭判刑以5年為起點。
張官接納上述求情,同意本案特殊。她判刑時指,事主的死因為頭部受傷和大面積皮膚被腐蝕性物質燒傷,之後窒息。被告聲稱無令事主燒傷或頭部受傷,陪審團早前已裁定被告沒有導致事主的兩項傷勢。結合被告的心理報告及陪審團裁定,張官認為被告需要治療康復,多於長期監禁。同時考慮到被告承認控罪,最終判處被告監禁3年9個月,兩項控罪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HCCC34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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