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11日宣布,營養補充劑巨頭「康寶萊」的前中國區總裁李延亮(Yanliang Li,音譯;英文名Jerry Li)被法官勒令支付約55萬美元罰款。

李延亮此前被指控向中國政府官員行賄,10年請客送禮花二千五百多萬美元(近2億人民幣),以尋求拓展康寶萊在中國的業務,違反《反海外腐敗法》(FCPA)。

今年54歲的李延亮曾是中國直銷界的明星人物,起訴書曝光的資料顯示了其背後的亂象。

康寶萊在華行賄事件始末

(HERBALIFE HONG KONG)香港康寶萊國際有限公司是一家總部位於加州的層壓式營銷公司,銷售膳食補充劑,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

多層次直銷在中國屬於違規,涉嫌傳銷,中國只允許單層次的直銷。因此,李延亮涉嫌在中國實施一項長達十年的賄賂計劃,用現金、娛樂、餐飲和旅遊等買通中共官員。

中國營養/膳食補充劑市場巨大,首先進入中國的是直銷巨頭「安利」。2006年,曾在安利工作6年多的李延亮就任康寶萊中國區銷售總監,2007年12月升任總裁,成為當時中國五大國際直銷品牌中唯一出自中國本土的中國區總裁。

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提起的起訴書稱,康寶萊中國不僅為獲取直銷牌照而行賄,還為阻止監管部門的調查、為消除媒體的負面報道而行賄。

康寶萊中國的「外事部」負責從中國政府申領直銷許可證。在李延亮的領導下,該部門從2007年的3~4名員工,增長到2016年的約100名員工。這些人每天請官吃飯,被請的官員多如牛毛。

買通中共官員和媒體

在2007年1月10日的電話錄音中,李延亮問「外事部」主管楊宏偉(Hongwei Yang,音譯;又名Mary Yang),是否已「關照」中國商務部的一名官員,「我們已經把錢給X官員了,對吧?」

楊回答「當然」,李延亮說「這筆錢用在他身上,很見效。」

2007年3月15日,兩人討論向吉林省官員送賄款的事,李延亮告訴楊宏偉,他已經送給吉林省官員3.5萬元人民幣(約合4,500美元)「拉關係⋯⋯我想事前送總比事後送好,這筆錢畢竟是小數目,如果(不打點)以後被罰,罰的更多。」

2007年12月5日,兩人討論向浙江省官員送錢的事,以阻止政府查他們公司。楊宏偉告訴李延亮,「我昨天走之前已處理完所有事⋯⋯如果他們(官員)敢收我們的錢(賄款),他們就應該為我們辦事。」

2009年9月8日,李延亮與陝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名官員通話,後者通知他「北京可能會出一些麻煩」,康寶萊中國可能要付罰款。該官員說,他「不想在電話裏和你說太多」,但表示他有興趣當康寶萊中國的「顧問」,他需要賺顧問費支付「兒子的買樓基金」。

該官員又告訴李延亮,康寶萊中國很快會獲得陝西省的直銷許可證,下一步他將「去北京拜訪領導,不僅僅為了處理(康寶萊被罰)這件事,還為了一輩子的關係。」

2013年1月,一家省級媒體發表一篇關於康寶萊中國的負面文章。3個月後,楊宏偉告訴李延亮,該媒體負責人已經「吃喝拿要」樣樣心滿意足,下一步該辦事了,她已明示對方「若你毀了我們,你到哪裏弄錢?」

中國官場飯局 半年請客四千多人

根據起訴書,康寶萊中國的內部審計部(IA)報告顯示了「外事部」的不合理的巨額支出,但李延亮向IA保證這些支出都是「必要的業務費用」。

2015年和2016年,李延亮批准「外事部」給煙台一家農場的約15萬美元付款,據稱是向中共政府官員送水果和蔬菜,這些農產品重達34.5公噸,相當於給每個官員135磅禮品,因此這筆付款有問題。

又例如楊宏偉在2014年半年內,報銷100萬美元費用用於宴請中共政府官員,她一人參加239頓飯局,共請了4,312人吃飯,平均每餐花3,232美元。這些數字令人難以置信,因為六個月共184天(包括周末),意味著她每天請客吃飯,經常一天兩場。

根據EA的審計報告,在這六個月中,「外事部」宴請的中共政府官員達30,076人次,請客、送禮費報銷370萬美元。

2015年前半年,楊宏偉與政府官員在115家餐廳共進晚餐,平均每頓飯的價格1,472美元。同一時期,她向828名中共政府官員贈送禮物,共計146,485美元。報告還發現,外事部在未經公司批准的情況下共花費811,465美元,其中七名員工僅靠口頭批准就支出一半費用。

李延亮和楊宏偉均被司法部指控違反一項FCPA的內部控制規定。李延亮還被控「作偽證和銷毀記錄」,他在公司電腦上安裝「擦除應用程式」,擦除了200個文件,並使其刪除的文件無法恢復。

母公司兩年前認罰1.23億美元

從2007年3月到2016年,中國康寶萊獲得了在28個省份從事直銷的許可證。根據司法部起訴書,到2016年,中國康寶萊的銷售額約為8.6億美元,約佔康寶萊全球年度淨銷售額(超過40億美元)的20%。

李延亮也因此在康寶萊總公司受重視,從2012年12月至2017年2月,他還擔任康寶萊的高級副總裁。直到東窗事發,2017年5月李延亮被免職。

2019年,SEC和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分別指控李延亮和楊宏偉在中國行賄。但兩人一直在逃,也沒有回應指控。SEC稱2020年底已向李延亮在上海的住所發送了法律文件。

因為李延亮等人涉嫌不法行為,康寶萊母公司在2020年8月同意支付1.23億美元罰款,以了結司法部的刑事指控。在和解協議中,康寶萊承認參與了指控的陰謀,並簽訂為期三年的延期起訴協議,也同意重組其美國業務。該公司因合作而受到讚譽。

2021年9月27日,SEC提出對李延亮缺席判決。2022年6月27日,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批准SEC的動議,永久禁止李延亮違反FCPA,並責令他支付55萬美元的民事罰款。SEC希望他因違反FCPA以及協助和教唆康寶萊違反證券法而支付罰款。

對於李延亮是否會支付罰款,SEC未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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