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3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和灣仔區域法院分別開庭審訊2宗政治案件。一宗是57歲男士被控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煽惑他人投白票或廢票;他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5月4日判刑。另一宗是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期間發生的佐敦衝突,10人被控暴動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2人認罪、8人不認罪。

法官:鼓勵他人投廢票 案情相當嚴重

去年是「完善」選舉制度後首次立法會選舉,政府修改《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禁止市民在選舉期間公開呼籲其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57歲男子周榮達,報稱產品主任,被控3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昨日(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訊。

控方指周榮達於去年2021年11月2日,立法會選舉期間,在一個名為「Victor Chou」的Facebook專頁上公開帖文:「問:投票可否改變現狀?是否有『值得做』的理由?答:七一上了多少年街?六四去了多少年維園?當廢票多過有效票,我們清楚告訴了世界,香港人反對這樣的選舉......放棄不投票是不需要借口,投票是要勇氣的。」隨後,他將帖文分享至另外6個Facebook專頁,共涉及超過15萬名用戶。

2021年12月19日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周榮達於「Victor Chou」Facebook專頁上公開帖文:「如果你認為不投票比投自由意志的一票對垃圾選舉的抗議聲更大,你認為獄中的前輩,手足不想你投下自由意志的一票,忍心讓死去的枉死,失踪的無聲,你繼續你平庸之惡,在家睡覺,上山旅遊是你的自由。只有當有效票少於一半才徹底讓世界知道這是不公義,市民不接受的選舉。」隨後,他將帖文分享至另外4個Facebook專頁,共涉及超過13萬名用戶。

2021年12月20日立法會選舉投票日翌日,周榮達再於「Victor Chou」Facebook專頁上發表公開帖文:「向27,495名真勇士致敬,他/她們敢於直接向垃圾政權說不。今天因被人恐嚇,煽惑沒有出來投票的,希望下次見證有你。」

周榮達昨日(13日)承認2項控罪,餘下1項控罪獲控方撤銷。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由2021年5月至案發時一直在大陸工作,不緊貼香港的資訊,不清楚鼓勵他人投無效票屬違法,再加上沒有宣揚和鼓勵暴力,沒有煽動仇恨,以為在言論自由的保障下沒有問題,希望能夠從輕發落。

法官指鼓勵他人投白票或廢票,對選舉有重大影響,而閱讀到相關Facebook帖文的人數「相當唔少」,形容案情相當嚴重,必須考慮監禁式刑罰,但考慮到被告的背景、求情和沒有案底,所以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判刑,等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批準被告繼續保釋,惟法官強調「即時監禁仍然是選項之一」。

理大圍城案2人認罪8人不認罪

2019年11月18日「理大圍城」期間佐敦發生的衝突事件,10人被控暴動等罪名。其中2人黃銘昊(18歲,學生)和區海峰(23歲,運輸工)2月28日審訊時承認暴動罪,區海峰另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控罪則於法庭存檔。餘下8人不認罪。

灣仔區域法院昨日(13日)續審該案件,8名被告張永尚(20歲、學生)、林阡晴(24歲、學生)、廖康良(21歲、學生)、李屏樂(62歲、公司經理)、易卓邦(27歲、商人)、李家維(25歲、無業)、朱偉雄(43歲、清潔工)及潘永杰(21歲)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而廖康良被控另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李屏樂被控另一項「在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罪。

拘捕其中一名被告李家維的高級督察林峻令作供時表示,被告見到警察後立即掉頭逃跑,他於是上前截停及制服,期間2人倒地糾纏,被告的防毒面罩和護目鏡脫落至頸部。

但辯方反駁,林督察在案發3日後才把事件經過寫在記事冊,之後又分別於2019年11月26日和2020年8月6日錄取書面口供記錄,而該2份記錄並沒有提及被告有護目鏡,質疑他對於細節的記錄並不準確,與庭上作供不符。林督察則表示不同意。

案件將於4月21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562/2022、DCCC636/2020 @

------------------
請訂閱新官方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XxPrsd

✅立即支持訂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直接贊助大紀元: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ponsors
✅成為我們的Patron:
https://www.patreon.com/epochtimeshk

------------------

🏵️《九評》20周年
https://hk.epochtimes.com/category/專題/退黨大潮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