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提出「台灣武器出口法案」,加快向台灣運交關鍵武器的程序。國防院專家蘇紫雲表示,若法案通過將讓台美軍售法制化,避免因美國執政者變動帶來的不確定性,象徵台美關係更上一層樓。

據中央社報道,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接受中央社採訪時指出,法案若最後獲國會通過並經美國總統簽署,美國對台軍售的國會審查日期將從目前的30天縮短為15天,甚至在緊急狀態下,還可進一步讓武器運交台灣的行政流程,減少35天至55天。

揭仲表示,美國將軍售對象分為2類,第1類是「主要盟國」,包括所有北約成員國與以色列、南韓、日本、澳洲、紐西蘭等;軍售第1類國家時,發價書草案金額超過2,500萬美元時才需送國會審查,且國會審查期限是15天。

他指出,第2類是包含台灣在內的一般國家,軍售主要武器發價書草案超過1,400萬美元時就需通知國會,國會審查期限也增為30天。

揭仲說,霍利所提法案乍看只讓武器運交台灣的時間減少15天,但實務上,當軍售案達到送交國會門檻時,照慣例美國行政部門需在正式送交國會的20至40天前,先向國會相關委員會提交初步或非正式通知書;且美國行政部門在把對台軍售案送交國會時,還須留意此後的30天內,至少有一天需要在美國國會會期內。

揭仲解釋,法案若通過,將使美國行政部門在台海緊張情勢升高,以致有必要緊急對台交運單價較低彈藥,例如標槍導彈或刺針導彈時,只要將每筆軍售價款控制在2,500萬美元範圍內,就能省下20至40天的非正式通知時間與15天的國會審查時間,讓整個流程減少35天至55天,且無須遷就美國國會會期而更有彈性。

揭仲指出,美國在透過軍售制度釋出主要武器系統與關鍵技術時,往往會優先給予第1類主要盟國,之後才考慮給第2類一般國家;若法案通過後,讓中華民國在美國軍售制度中的地位完全等同於第1類主要盟國,有助台灣更早取得先進的武器裝備與技術。

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表示,法案將台灣列入北約、條約盟國所屬的A5組成員,將讓台美軍售法制化,未來美國不論誰執政,都可依法處理軍售問題,不會受到政治干擾,對台灣兵力整建效率大有幫助。

蘇紫雲表示,美國前總統奧巴馬時期採一年一次包裹性軍售,至特朗普政府採逐案審查,若能軍售法制化象徵台美互信「再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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