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4名前高層早前被指違反「港版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中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及筆名「盧峰」的主筆馮偉光,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兩人均都主動撤回當天的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另外,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日宣佈,根據《公司條例》委任立信德豪審計部董事總經理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有限公司的事務。

林文宗及馮偉光在庭上皆表示,放棄當天的保釋申請,馮偉光並主動放棄8天覆核保釋申請權利,林文宗則保留8天覆核保釋申請權利,並於下月4日,再覆核申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亦提醒兩人,可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同案的另外兩名被告包括副社長陳沛敏,以及筆名「李平」的主筆楊清奇,早前已經放棄覆核保釋申請,現時繼續還押。

控罪指,楊清奇、陳沛敏、馮偉光及林文宗4人,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羅偉光、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者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它敵對行動。

散庭時,有旁聽的市民高呼「撐住呀!」及「頂住呀!」,有市民更眼泛淚光,兩名被告亦有向旁聽席揮手。

另外,陳茂波下午宣佈,根據《公司條例》第841條(2)和(3),委任立信德豪審計部董事總經理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是否涉及不公平對待債權人和股東利益、管理是否涉及嚴重失當等,陳錦榮須於6個月內向他提交報告。

陳茂波舉例,壹傳媒曾在今年5月26日發通告,指公司流動資金充裕,至少可維持有18個月營運。但在6月17日被保安局局長凍結資金後,壹傳媒隨即在6月23日宣佈,終止其中一間主要子公司的出版業務。

陳茂波稱,壹傳媒未能依照上市規則公佈初步年度業績。壹傳媒在7月22日的公告中,披露公司在2021年4月1日,向股東黎智英償還1.5億元的貸款,令到公司的現金急劇減少。他又稱,壹傳媒的高級人員涉嫌一宗欺詐罪,即涉嫌隱瞞科技園土地用途;以及壹傳媒多間子公司的高級人員涉嫌國安法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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