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試圖追求幸福的生活,但是每個人對幸福含義的理解是不同的。有人認為健康就是幸福、有人認為工作順利就是幸福,也有人認為變成富翁並且得到地位及名譽,才算是幸福。除此之外,即使有兩個人處於同樣的生活狀態,他們看待現狀的態度也不會完全相同的。

有許多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因為他們不能正確地看待自己的現狀。也有許多人身在苦中不知苦,雖然生活非常清苦,卻可以以苦為樂,每天都有一個愉快的心情。由此看來,如何看待自己的現狀是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梅特林克在他所著的小說《青鳥》中說:「幸福並不是要到甚麼地方去才能獲得的東西,它已經在手中了。」也就是說每一個人所處的現狀就非常地幸福了。如果認為現在的自己「並不幸福」,那並非真的不幸,只是還沒有察覺到自己內心的幸福罷了。

猶太人有句格言說:「若被砍斷了右手,就要感謝左手還在,如果兩手都被砍斷了,就要感謝腳還留著。」有人問一個聾子,兩耳已經聽不到聲音了,為甚麼還是那樣快樂?他回答說:「與瞎子相比,我的兩眼仍可看人視物;與啞巴相比,我的嘴仍然可以說話;與雙腿殘疾的人相比,我仍然可以行跑自如。只是一些吵鬧的聲音聽不到了,我為甚麼不應該快樂?」由此可見,「可以活著追求幸福」這件事本身就已經很幸福了。

那麼怎樣做才能達到這種狀態呢?那必須在人內心很平靜的時候。基加羅曾經說過:「心靈祥和時,才會有幸福的生活。」徹底扔掉內心的恐懼、煩惱、仇恨及憂愁,保持一個慈悲、祥和的心態,每個人都可以體嘗到幸福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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