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區議會上任已經4個月,部分新當選區議員仍未有議員辦事處。雖然房屋署規定,區議員有權優先租用當區公共屋邨的議員辦事處,但大埔區區議員文念志卻無法租用區內唯一辦事處。房署表示,與前任區議員譚榮勳合租辦事處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如果9月份立法會選舉連任,將續租該辦事處。
在5月5日第三次區議會大會上,文念志提出臨時動議,要求房屋署在當區唯一位置由立法會議員租用的情況下,在立法會議員當屆任期完結後收回辦事處,並根據優先原則編配予當區區議員。臨時動議以17票支持,0票反對,0票棄權,獲得通過。
房屋署代表趙謝淑燕闡述了房屋署編配議員辦事處的優先次序:「第一優先,當然是所屬選區的民選區議員;第二優先是所屬區議會的其他區議員,當中包括民選與當然區議員;第三優先,是所屬立法會地方選區的立法會議員;第四優先,是循功能組別包括區議會第二功能組別選舉產生的立法會議員。」但她又說,已經收回的空置辦事處才按以上的優先次序編配,而對於已經出租的辦事處,除非該議員主動退租或無法連任,原則上可以一直租用。
多名區議員反駁房屋署的說法。周炫瑋表示,立法會議員本屆任期結束時,辦事處租約也已到期,無論立法會議員連任與否,房屋署作為業主都有權收回辦事處,按當區區議員優先的原則重新編配。
趙謝淑燕表示,會幫助文念志議員尋找新的辦事處。有議員追問,房署在該區是否還有其它可供作為議員辦事處的地點?趙謝淑燕承認,不能擔保在選區內為文念志找到辦事處。
對前任民建聯區議員與該黨立法會議員合租辦事處,落選後也可繼續使用的情況,議員紛紛批評這是一個漏洞。
大埔區議會富亨區議員何偉霖說:「當區區議員服務不了當區居民,極不合理。如果我們同事大家都與立法會議員聯名,豈不可以永續辦事處?你去哪再找新的議辦給新當選的議員?」
根據房屋署規定,立法會議員可在公共屋邨租用多個辦事處,總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文念志指,陳克勤作為立法會議員,在新界東選區已經開設了多個辦事處,他向房署查詢陳克勤租用辦事處的數量和面積。房屋署回覆陳克勤議員的租用面積沒有超過上限,但沒有提供具體數目。
記者打電話向陳克勤議員辦事處詢問,陳克勤的助理表示需要詢問同事,到截稿時還未收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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