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5位立法會議員昨日去信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要求儘快開會,討論在區域法院刑事案件引入陪審團制度的建議。

公民黨表示,根據現行制度,所有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的刑事案件,及某些民事案件均須由陪審團審議。他們認為,區域法院處理的案件,可能與高等法院處理的案件同樣嚴重,因區域法院可頒下的最高刑期達7年,將陪審團制度引入區域法院亦合理。又指,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過去至少3次討論,會議上,委員及法律界人士均支持將陪審團制度延申至區域法院。

他們強調,在區域法院刑事案件審訊,引入陪審團制度利多於弊,並得到議員及業界支持,不容再拖延。加上現時政府準備在銅鑼灣加路連山道興建新的區域法院綜合大樓,現時為討論和落實此建議的最佳時機,以便就陪審團制度的建築需要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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