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員王岸然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日(21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8日審訊。法官張潔宜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王自辯稱,國安警會面時未有具體說明保密範疇,他當時認為會面事宜已「賣咗報紙」,加上原定舉行的民間記者會最終取消,故判斷國安人員已完成工作。

現年72歲的王岸然原名黃覺岸,涉嫌於YouTube頻道披露與警方國安處人員的會面詳情,並發布30條「具煽動意圖」的影片,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張官昨天(20日)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今日供稱,他曾與警員見面,提到會談內容須保密,他當時認為僅為保護個人資料,未深究保密範圍便簽署文件,警方亦沒有解釋哪些內容需保密。他對事件演變成政治事件感到不解,會談內容「賣晒報紙」,沒有必要保密。

王憶述,警方曾問他打算在記者會說甚麼,由於記招最後沒有招開,所以他決定將原本打算在記招發表的內容,在YouTube頻道上公開。王又對控方選擇部份影片提出檢控感到疑惑,有12條談及國安、8條和鄧炳強有關,認為當中頗有「報復」意味。

王透露其頻道經營6年,只獲得9萬名訂閱者,YouTube規定達10萬人訂閱才有獎牌,因此,他自認是失敗的YouTuber,再加上其頻道訂閱者七成是65歲以上,質疑「怎樣煽動他們去暴動」。

案件編號:DCCC303/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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