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打著「維穩」的幌子,對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實施騷擾、綁架、庭審以及判刑迫害。據明慧網公佈的數據統計,2019年昆明地區遭到迫害的人數已達到99人。
其中,被綁架的61人中,43人被抄家、12人被非法庭審、2人已被非法判刑,1人綁架後被劫持入獄,17人已回家;於2018年被綁架的7人也遭到昆明法院的庭審及判刑迫害(其中1人是北京密雲區法輪功學員);另有3名遭受迫害、個人信息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另外22人被騷擾,其中2人被抄家;5人失聯;1人被迫害致死。(信息採集時間: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0日)
發生迫害最嚴重的地域依次是:西山區、五華區、官渡區和嵩明縣。
非法庭審、判刑的概況
2019年,昆明地區有22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非法庭審,已知有9人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7年,最短的1年零2個月。中共法院勒索罰款共計26,000元人民幣。
被非法庭審的22位法輪功學員:
高惠仙(56歲)、李文波(54歲)、王任權(64歲)、陽功秀(74歲)、朱翠芬(68歲)、周惠芬(61歲)、朱亞明(75歲)、柴茂榮、賀桂珍(77歲)、林海英、李瑞華、童先珍(73歲)、裴灩鈁、董明仙、吳桂仙、蘇麗芳、黃豔紅、許鳳仙、張菊香、李竹秀(69歲)、王進仙、焦淑賢(北京市密雲區法輪功學員)。
已被枉判的9位法輪功學員:
高惠仙(56歲),冤刑7年;
李文波(54歲),枉判2次,第一次冤刑5年,勒索罰款10,000元;第二次冤刑6年;
王任權(64歲),冤刑1年4個月,勒索罰款2,000元;
陽功秀(74歲),冤刑2年6個月,勒索罰款2,000元;
朱翠芬(68歲),冤刑1年2個月,勒索罰款2,000元;
周惠芬(61歲),冤刑1年2個月,勒索罰款2,000元;
童先珍(73歲),誣判管制2年,勒索罰款3,000元;
李竹秀(69歲),冤刑3年6個月,勒索罰款5,000元;
焦淑賢(年齡不詳),冤刑3年6個月。
高惠仙,56歲,雲南省玉溪市人,原是昆明鋼鐵公司橋鋼廠350車間吊車工。
2018年12月3日,高惠仙免費送給安寧市太平街道辦事處龍箐村支部書記何順貴一本精美的明慧年曆,被不明真相的何順貴惡意舉報。
12月7日中午12點左右,安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橋鋼保衛科警察撬鎖入室,綁架了高惠仙。12月20日,她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非法指控高惠仙。2019年10月22日,西山區法院法官李麗君非法庭審高惠仙。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李俊出庭公訴,何順貴為證人,出示書面誣陷,但未出庭。
2019年11月19日,高惠仙被非法重判7年
中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因而,法輪功學員是合法公民,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他們印製、持有法輪功書籍和擁有法輪功資料,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是合理合法的,更沒有破壞哪一條法律實施。而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都是冤假錯案。
綁架、抄家案例
2019年,公安部門假借法律之名,對法輪功學員肆意綁架、抄家、批捕。各個構陷案件通過檢察院非法起訴、法院枉判、監獄酷刑,形成一整套公檢法司的犯罪鏈條,以此維繫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反人類罪行。
張鐘一,66歲,家住昆明市金牛小區。2019年9月1日下午,在家中被非法抄家並綁架到金牛派出所,當日被非法關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普寶玉,60多歲,退休工人。大約在2019年9月上旬,被五華國保警察綁架。此前長時間被便衣跟蹤,現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袁軼群,昆明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10月15日,被五華區護國路派出所警察(帶頭的姓白)綁架、抄家。
魏家碧,75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9月13日,昆明市官渡區、盤龍區兩個區的公安局三女五男闖入魏家碧家中,搶走法輪功真相資料,並將她綁架。至今她仍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金志梅,楚雄州法輪功學員,2019年8月14日,被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和楚雄州公安局警察闖到單位綁架,之後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典型迫害案例
雲南大學副教授陳新文被綁架 下落不明
雲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生物學副教授陳新文於2019年7月份再次被警察帶走,至今下落不明。
2019年6月,陳新文老師在街上給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被警察綁架,非法拘留了15天。
53歲的陳新文於2012年6月走入法輪功修煉,身心受益匪淺,總想告訴別人,讓人們都能像他一樣感受到生命的這份幸福和快樂。
他曾說過,自己終於找到了生命的目標。回想過去,當他從進化論中認識到生命會死亡時,生存中有一種莫名的恐懼。帶著這種恐懼,他努力完成了學業,企圖從中能找到希望。可是,所有的學術都離得太遠,真是萬念俱灰。突然地,到了這個年紀,上天為他開啟了希望的大門,他修煉了法輪功,驚喜中知道了生命可以永恆的真理大道!
陳新文於2016年10月20日向學生講法輪功真相時,被受謊言毒害的學生誣告,於2016年11月8日至23日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學校剝奪了他的教師資格,他離開了講台。2017年7月12日,陳新文被非法開除公職。
昆明王匯真、張良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在讀《轉法輪》時被綁架
2019年9月24日下午,昆明法輪功學員王匯真和張良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在王匯真家學習《轉法輪》(法輪功的主要著作)時,被西山區東陸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派出所。當晚70歲以上的四名法輪功學員作了筆錄後被釋放,由警察分別送回家,到家時被拍照。
王匯真和張良進行體檢,王匯真因為肚子大(嚴重腹水),張良由於血壓高,在第二日凌晨被釋放,有兩名便衣警察坐在王匯真家中看守她。
9月25日,蒙自市文瀾鎮高家村法輪功學員何蓮春惦記著王匯真的身體,去看望她,結果被守候在王匯真家中的便衣警察綁架,隨後被紅河州國保大隊警察押回蒙自,被非法關押在紅河州看守所。
9月27日,國保警察和當地派出所警察還到何蓮春的老家石屏縣寶秀鎮非法抄了她父親的家,搶走了一些私人物品。何蓮春於2019年11月2日已被檢察院批捕。
相關責任人的個人信息
2019年5月31日,法輪大法明慧網刊發《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已發簽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法輪功學員已收集了10萬中共惡人的犯罪事實,並分批向美國國務院提交名單。
美國國務院官員還明確提出,只要有一個案例事實充份,就可以把迫害者列入特殊名單中。
朱顯福(Zhu,Xianfu),男,漢族,1971年11月生,大學學歷,歷任尋甸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治安管理大隊教導員,尋甸縣公安局局長助理,金所派出所所長、仁德派出所所長,尋甸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等職;2012年至2015年,任昆明市東川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2016年至2019年4月,任昆明市西山區副區長、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2019年5月,任昆明市五華區副區長、公安五華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朱顯福在擔任昆明市東川區、西山區、五華區公安局局長期間,三地成為中共迫害昆明法輪功學員的重災區。朱顯福管轄下的國保大隊、派出所採用各種流氓手段,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實施跟蹤、監控、騷擾、恐嚇、綁架、抄家、拘留、判刑等殘酷手段,造成無數的家庭悲劇。2019年,一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死亡,朱顯福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楊越(Yang,Yue),女,漢族,1979年7月生,碩士研究生學歷,於2006年12月參加工作,歷任昆明市中級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昆明市中級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西山區法院副院長(掛職)等職,2019年6月,任西山區法院院長。
李麗君(Li,Lijun),女,漢族,1976年10月生,法律專業本科學歷,曾在湖南省祁陽縣法院刑事審判庭、經濟審判庭、城關法庭、刑事審判第一庭等部門從事司法辦案工作;現任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
李麗君被列入明慧網惡人榜,其編號為:E000106357
曠莒丹(Kuang,Judan),女,漢族,1984年2月生,法律專業本科學歷,長期在西山區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從事司法辦案工作,現任西山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副科長、檢察員。
曠莒丹被列入明慧網惡人榜,其編號為:E000106093
還有更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人,在此不一一列舉。#
( 轉自明慧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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