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WHO)周四(1月30日)宣佈,源於武漢的新型冠狀病毒(中共病毒)已在中國以外的地區迅速蔓延,因此將之定為「國際關注的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簡稱PHEIC)。
WHO上周拒絕宣佈PHEIC後,很多國家及跨國公司都採取了緊急措施,阻止病毒的傳播,包括停止來往中國的航線、暫停員工到中國的旅行,以及暫停在中國工廠的運作。
周四,WHO指定中共病毒為PHEIC,這項舉措有以下四大重點。
WHO立場改變原因
1月23日,WHO在日內瓦召開當周第二次緊急委員會會議,會上認為將武漢新型冠狀病毒(中共病毒)認定為PHEIC,還「為時過早」。
相隔一周,WHO緊急委員會周四在日內瓦開會,確認新型冠狀病毒(中共病毒)是PHEIC。
世衛組織總幹事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周四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在過去的幾個星期中,我們目睹了這個前所未有的病原體的擴散,已升級到為史無前例的爆發。」
在WHO上周作出決定後的隔天(1月24日),除了中國大陸外,全球9個國家及地區的確診病例為23例,分別為:香港5例;澳門2例;台灣3例;泰國4例;日本2例;越南2例;南韓2例;美國2例;新加坡1例。
1月30日,除了中國大陸外,全球已有22個國及地區出現確診病例,總數達128例,其中越南、日本、德國、台灣、美國都出現人傳人病例。
這樣的激增數據,讓剛從中國返回日內瓦的譚德塞感到吃驚,並在1月29日要求WHO緊急委員會立即開會商討。
「儘管這些數字仍然相對較小……我們現在必須共同採取行動,以限制進一步的擴散」,譚德塞說。
何謂PHEIC
2002年到2003年爆發非典肺炎(SARS,薩斯),隨後WHO在2005年制訂了《國際衛生條例》以及成立由國際專家組成的緊急委員會。
根據該條例,緊急委員會應針對特定事件宣佈PHEIC。其係指「非比尋常的事件」,為「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構成對其它國家的公共衛生風險的事件,可能需要採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
依該條例的定義,「非比尋常的事件」應符合三要件:「情況嚴重、突然、不尋常或意外」;「公共衛生影響超出了受影響國家的邊界」;「可能需要立即採取國際行動」。
過去計有五次案例
自2009年以來,WHO計指定六次PHEIC,分別是:2009年H1N1流感大流行;2014年脊髓灰質炎疫情;2014年西非伊波拉疫情;2015年至2016年寨卡病毒疫情;2018年至2019年剛果埃博拉疫情。這些事件都是臨時性的,需要每三個月進行一次覆核。
宣佈PHEIC後有何影響
宣佈緊急事件後,各國對PHEIC負有做出迅速反應的法律義務。WHO總幹事譚德塞可以向其它國家提出建議並協調國際對策,包括各國是否應實施旅行禁令及貿易禁令。
譚德塞周四表示,WHO擔心該病毒可能對衛生系統較弱的國家造成潛在損害,並呼籲全球所有國家共同努力,以支持脆弱的衛生系統、開發和配送疫苗,以防止病毒傳播。
喬治敦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奧尼爾國家與全球衛生法研究所(O』Neill Institute for National and Global Health Law)教授兼系主任勞倫斯・戈斯汀(Lawrence Gostin)說,它還可以調動公共衛生資源阻止病毒擴散,以及激發公共和政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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