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秘書長黃之鋒及成員周庭,被控於今年6月21日煽惑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昨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3人申請縮短宵禁令獲批。

黃之鋒和周庭原本每日晚上11時至翌晨7時須守宵禁令,林朗彥晚上8時起便要宵禁。代表律師表示,黃之鋒已報名參加區議會選舉,若其參選資格獲確認,需要拉票,林朗彥和周庭亦需要協助黃之鋒的選舉工程,包括派發傳單、擺設街站等,亦需要處理香港眾志的日常工作,工作時間會較夜及較長,申請縮短宵禁時間。

主任裁判官錢禮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以3人宵禁時間改為午夜12時至早上6時,其它保釋條件不變,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

控罪指,3人在今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愨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另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指同一日在香港警察總部正門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及周庭同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指稱兩人在同一日,在香港警察總部正門外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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