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建議修例有關移交逃犯的兩條法例,民主派今日表明反對政府建議台灣大陸引渡新安排。擔憂為中共打開渠道引渡香港異見人士。

保安局昨日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有關移交逃犯的兩條法例。一是建議港府可以用「一次性的個案方式」,處理內地、台灣、澳門等地區移交逃犯的要求,即港人在兩地涉嫌犯法,將來有機制移送當地受審。另一修例建議,是改由特首發出「證明書」方式,啟動移交請求,再由法庭審議確保移交請求符合法例及人權保障,刪去原本由立法會審議個案的權力。

泛民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明民主派反對政府建議台灣大陸引渡新安排,原因事件茲事體大,她相信港人對大陸司法制度非常擔心,擔憂本地異見份子會被包裝成「經濟犯罪」被移交至內地受審。她建議政府應考慮以個別個案作安排,只需適用台灣而非大陸。又指若只需特首個人決定簽署,擔心會出現「一人獨大」的問題。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公民黨及專業議政反對特區政府與中國內地建立引渡疑犯協議。他強調一直以來沒有協調是因為二地的司法制度的問題。而且目前文件中也沒有清晰交代司法安排,如何確保疑犯人權情況,令人擔憂

朱凱廸則形容今次保安局的建議是「政治串謀」,他認為明顯是保安局及民建聯借台灣事件「暗渡陳倉」讓香港承認與內地有引渡安排。擔心最終北京可以與特區一個人商討,以經濟犯罪等對異見人士提出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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