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年首11個月,接獲2,494宗選舉以外的貪污投訴,較去年同期下跌逾半成,涉及政府部門的有661宗。

廉署的4個諮詢委員會昨日舉行聯合簡報會,廉署今年首11個月,接獲2,494宗選舉以外的貪污投訴,較去年同期跌6%。當中有1,897宗屬可追查投訴,下跌5%。私營機構投訴佔66%,政府部門佔27%,公共機構佔7%,與往年相若。被檢控人數為133人,較去年下跌24%,案件的定罪率為80%。具名投訴有76%,較去年上升。

公共機構的涉貪投訴中,最多來自醫管局,有39宗,有28宗屬可追查的投訴,增33%。投訴升幅最多的是港鐵,有21宗投訴,增62%,當中16宗屬可追查的投訴,大幅增加167%。

政府部門的投訴方面,警務處、食環署及房屋署3個部門的投訴數字較高,分別有193宗、68宗及43宗。有78名政府人員轉介決策局進行紀律處分,較去年升20%。轉介個案中,33宗涉及濫用職權、使用虛假資料;11宗涉及疏忽職守;10宗涉及未經批准接受貸款。

私營機構方面,630宗涉及樓宇管理,佔整體的38%,157宗涉及建造業,142宗涉及金融及保險。

另外,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鄧國斌,回應律政司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UGL案。他稱廉署已「想盡辦法、千方百計」調查,但不能交代太多細節,相信律政司司長會進一步解釋不起訴的理據,釋除公眾疑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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