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學副教授李延鈞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功,遭受18年的迫害,期間被非法判刑4年,學校對他非法停發工資,開除公職、凍結社保。如今他從嘉州監獄出來,成了一個「失業者」。

明慧網報導,1985年李延鈞從原籍河南南陽市社旗縣考入原位於四川省南充市的西南石油學院地質系,本科畢業時直接保送攻讀碩士學位,後留校工作。

1995-1996年間,他閱讀了李洪志先生的《轉法輪》,被書中做好人、返本歸真的道理所吸引。從此嚴格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身心發生巨大變化,家庭變得和睦了。周圍的同事都說:「從李延鈞煉功後的狀態來看,法輪功真的很了不起,真的好!」

在1999年7月20日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以後,他雖遭到各種非法迫害和不公正的對待,依然按照「真、善、忍」做人行事,工作勤恳,不计名利和得失。在2004年他被評為西南石油大學礦產普查與勘探副教授,2006年通過博士答辯。

在惡劣的環境下,他仍為學校承擔了累計科研經費達一千多萬元人民幣的項目,公開發表論文近40篇,其中EI(工程索引,全球核心論文)收錄了5篇,SCI(Scientific Citation Index,代表國際認可的最高基礎科學級別論文)收錄了2篇,主編國家十一五高校規劃教材《油藏地質學》,參編省部級教材《油氣勘探地球化學》,培養了19名碩士,協助指導了4名博士。

李延鈞教學詼諧生動,思維清晰,認真負責,贏得了師生的好評。他因堅持信仰法輪功,在教授職稱評定中受刁難,未能通過。實際上,他任職副教授時就已成功地指導了4名博士,已達到博導水平。

2013年9月,學校以「李延鈞堅持修煉,被非法判刑」為由停發了他的工資,並在2015年10月開除了他的公職,凍結了他的社保。

以下是李延鈞18年來遭受中共迫害的記錄。

一、1999年9月至10月,李延鈞第一次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宣武區看守所45天,在四川當地看守所被關押13天。

迫害開始後,李延鈞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前往北京,為法輪功鳴冤。他到信訪辦時被警察綁架。

為抵制迫害,他沒有說出姓名和單位,就被非法關押在宣武門看守所,在那裡被非法照相、取指紋、審訊;後被駐京辦送回四川,被非法關押在南充看守所13天;回到單位後,受到工資降級、扣發獎金等不公正待遇。

二、2000年7月,李延鈞再次進京,被非法判勞教1年,被非法遊街示眾和公判。

2000年7月,李延鈞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打開「法輪大法好!」和「Falun Gong is Good!」的橫幅,被抓捕,遭非法勞教一年。

12月底,當地政法委強行將李延鈞、伍開松兩位大學教師五花大綁,與其他吸毒、販毒、搶劫犯一起遊街示眾,在南充市體育館被非法宣判。學校黨委書記董保真等人還組織幾車學校教師員工前來觀看。

三、2001年1月至2001年11月,李延鈞在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被非法關押。

新華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在磚窯廠高溫勞動,李延鈞因抗工、絕食,遭警繩捆綁、電棍電擊、暴力洗腦迫害,至今其右手腕處還可看見幾道被警繩捆過的痕跡。

2001年11月底,李延鈞回校,但被禁止教學。學校對他非法降工資三級、減一年工齡,還將單位攔截法輪功學員上訪的差旅費從他的工資裡扣除。自1999年7月至2002年,李延鈞的經濟損失不少於十萬元人民幣。

四、2002年至2013年,李延鈞被長期非法監控,包括電話監控、出差監控。他妻子所在單位的書記也對他施壓,製造家庭不和。

五、2013年6月,李延鈞在瀘州出差到中石油蜀南氣礦時,被瀘州市江陽區國保大隊陷害,被誣判4年。瀘州市國保大隊長要他檢舉其他法輪功學員,並以「家破人亡」相威脅。

江陽區檢察院、法院多次刁難李延鈞聘請的律師,學校和當地新都區「610」對他妻子施壓,要他放棄律師辯護,但在其妻的正義堅持下未能得逞。

瀘州公安得知李延鈞是大學教授,就上報四川省「610」和省公安廳,對李延鈞沒修煉的妻子、岳父、他曾兼職過的學校科技園所屬公司及經理展開徹查,調查出的結果為「李延鈞是個守法的公民」。對李延鈞同事、學生及有關領導的調查結論是:李延鈞敬業、善良、誠信,是個好教師。

因李延鈞不配合迫害,零口供,無法被逮捕,瀘州公安聯合省「610」綁架他至新津洗腦班迫害。

在洗腦班遭迫害約一個月後,他被瀘州公安再次綁架到瀘州納溪看守所。

對他的兩次開庭都是在瀘州納溪看守所內祕密進行的,僅李延鈞的妻子允許旁聽,外面設有兩道關卡,上百位想參加旁聽的民眾被非法攔阻,幾輛車的武警如臨大敵般在一旁「警戒」。

六、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李延鈞在樂山嘉州監獄(原四川五馬坪監獄)遭受迫害。2014年12月底,他被送往樂山嘉州監獄九監區(入監隊)。

精神迫害

一入監獄警察就製造緊張氣氛,法輪功學員遭受哄騙、威脅、暴力迫害、被強制寫所謂放棄修煉的「悔過書」、「保證書」等。

強迫勞動

每天工作12小時以上,有時還要加班。法輪功學員承受著精神和勞動的雙重壓力。工頭受一些警察的暗中指使,對法輪功學員刁難、苛刻、歧視。

包夾監控:

強制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思想匯報,其核心是認罪、悔罪,從而摧毀他們的意志,迫使他們放棄信仰。

李延鈞在被非法判刑4年期間,除了工作權利被剝奪外,在經濟上也遭受了巨大損失,4年下來損失至少160萬元。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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