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張越落馬後,其相關醜聞頻傳。近期河北一項接近14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投資案被指與張越有關,涉事企業被指曾向張越巨額行賄。此前,張越受審時曾被指控收受上億元的賄賂。

張越後遺症:國企14億投資深陷泥潭

據《等深線》長篇文章報道,一家名為河北隆基泰和實業集團(下稱隆基泰和)的民營房地產開發企業,曾對河北港口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河港集團」)子公司秦皇島港方大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港方大公司」)將近兩年的「深度介入」,港方大公司的主要資產和業務,即是秦皇島赤土山舊改項目。

根據公開披露的張越案庭審信息,隆基泰和曾向張越行賄。在2016年張越落馬之後,時任秦皇島市委書記李學民也隨即落馬。

上述報道說,隆基泰和隨後即從港方大公司撤出,赤土山舊改項目由此懸空。但港方大公司已投入14億元。

據報,今年1月12日,河港集團舉行董事會已同意該項目「退還」給當地政府,同時表示擬接受政府9億多元的提議對價,且決定放棄一項行政複議。這與實際投入的近14億元的投資,尚有約5億元的差距,這其中隱藏著怎樣的秘密?

在過去十多年裏,赤土山項目的開發商只有港方大公司,但《等深線》獲得的大量文件顯示,其背後有隆基泰和深度介入。此後,經歷一系列變故之後,隆基泰和方面主導此事人士亦撤離項目。

報道說,前秦皇島市委書記李學民曾強調赤土山項目要「特批特辦」。知情人稱:「這種『特殊』體現在不走招投標程序、資金渠道曲折、非常規經營管理模式上。」

據了解, 2015年,隆基泰和方面即宣佈不再投入資金,且表明想要退出項目,並從政府「收回」部分資金,更將前期的交易保證金多數收回。

張越案在2017年4月20日開庭審理。其被指控為隆基泰和等單位和郝荊州等個人在土地開發、工程承攬、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事宜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1.57億元。

而在土地仍在持續升值時段,原本即將可以坐取「果實」的河港集團,為何此時選擇退出?報道引述一名當地官員的話說,「這裏面事太多,每一件拿出來都是麻煩。比錢更重要的是甚麼?是安全啊。」

張越再傳醜聞 曾收290萬元玉石

今年1月9日,從新疆自治區公安廳前黨委委員李彥明的二審判決書顯示,張越曾接受李彥明的賄賂。

李彥明供述,他於2012年花290萬元買了一塊30多公斤的籽料玉石,送給時任河北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張越。

據「政事兒」報道,李彥明向張越行賄玉石,與其幫助河北赤城縣的企業老闆王某協調刑事拘留案件有關係。而李彥明認識河北省公安廳的許多人,所以李就去找河北省公安廳領導協調。

張越被指是河北的「政法王」,其利用公器、以公肥私、猖狂掠奪民資。

此前曾有知情人士告訴財新網,2004年左右,張越在北京任職期間,天津一位商人曾找張越幫忙,首次見面張越向該商人要了30萬元的「見面禮」,該商人抱怨張越太黑。

資深媒體人姜維平的文章曾透露,張越與北京「政泉控股」的幕後老闆郭文貴、中共前國安部副部長馬建勾結,黑白通吃,「搶錢只需要隨意編造一個理由,就大行其道,所向無敵」,一夜間成為億萬富豪。

據知情者披露,張越擔任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多年,由於他與周永康的權錢交易到位,在巨大的保護傘籠罩下,他想抓誰就抓誰,而且抓人與斂財緊密結合,中共政法系統成為了枉法追訴、巧取豪奪的生意場,搶奪了數十億元的不義之財。

張越曾長期在中共政法系統任職,與江派前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關係密切,是江派政法系統的核心人物之一。他緊跟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是河北省迫害法輪功的直接指揮者,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為追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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