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前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吳沙(正廳級)被判刑10年,為廣州公安系統貪官的已判刑榜單添加一個份量最重的名字。

12月22日,吳沙受賄案在珠海市中院宣判。吳沙被控受賄1,157餘萬元人民幣,判刑10年,並沒收財產100萬人民幣。

現年62歲的吳沙是湖北武漢人,早年在湖南公安系統任職,後調廣州市公安局工作,官至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局長助理、一處(國保處)處長,前後在臭名昭著的國保系統任職19年之久。

1999年7月,江澤民一意孤行發動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後,在與迫害關係最為緊密的國保系統任職的吳沙,即於次月升任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此後,吳沙逐步爬升,先後任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兼副局長、局長(期間短暫調任公安局番禺區分局局長)。2006年底,吳沙兼任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攀上其個人生涯的權力頂峰。

2012年2月,吳沙卸去公安局長職務。2015年11月8日,吳沙被調查。

吳沙落馬前,有多名他的上司、平級同行和下屬被查或自殺死亡。

前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祁曉林,其分管的國保大隊是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部門。祁曉林2013年1月8日在自己辦公室的洗手間自縊身亡,官稱抑鬱症。

另一名前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靖在2013年因受賄7百萬人民幣被判處無期徒刑。

此外,前廣州市公安局610辦(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副主任、國保支隊副支隊長王廣平,於2010年6月10日突然在辦公室倒地猝死,年僅54歲。據明慧網報道,經王廣平親手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送洗腦班310人次,非法勞教395人,非法判刑16人。

往上看,吳沙兩名頂頭上司──前廣東省政法委書記朱明國被判死緩、前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被判無期徒刑。

橫向看,前深圳市政法委書記蔣尊玉被判無期徒刑,前中山市政法委書記鄧小兵被查。

旅美時評人鄭浩昌分析,一連3位廣州市公安局的二把手落馬,加之吳沙多名上司下屬均出事,其中幾人還都是國保系統的頭目,這絕非偶然現象。可以說,是因為迫害法輪功等人權惡行,最終令這些人不得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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