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傭Erwiana來港工作時,遭女僱主羅允彤長期虐待,事件轟動國際。羅前年被判襲擊等罪成監禁6年,Erwiana再入稟索償80.9萬元。法官昨日頒下判詞,斥責羅的施虐行為不人道且令人厭惡,意在侮辱及讓人失去人性尊嚴,裁定她要全額賠償並付訟費。

區域法院早前已裁定羅允彤須就事件負上賠償責任,本案是處理雙方賠償金額問題。法官裁定Erwiana可獲悉數80.9萬元賠償並獲訟費。

判詞指,Erwiana被施以密集和重覆虐待,持續達7個月,因此在疼痛、痛苦與喪失生活樂趣方面,賠償額為45萬元;被禁錮虐打造成尊嚴損害,賠償18萬元,其餘賠償包括Erwiana承受精神創傷,影響到她的社交和工作,以及未來醫療開支等。

法官:原告索償額克制

法官引述案情時,直接引用Erwiana的證人供詞,認為更有效反映事實。Erwiana指羅每天只讓她吃數塊麵包和一碗飯;每天只有4小時休息時間,更被斷絕對外聯繫。羅又恐嚇她不可告知他人,否則會殺死她的父母。

法官續指,羅的所作所為,不僅是要造成身體傷害,更是讓Erwiana完全臣服,這從羅將吸塵機吸管塞入她嘴裏,以及Erwiana因打瞌睡而遭被告在冬天脫光其衣服淋凍水吹風扇等事件中可以得悉。法官直斥其行徑不人道且令人厭惡,引來羞辱及失去人性尊嚴。法官認為原告的索償額已很克制。

Erwiana患創傷後遺症

至於羅在結案陳詞中質疑原告傷勢不如她所說的嚴重,法官認為其說法無事實基礎,拒絕接納。至於Erwiana的證供,法官直言相關的呈堂傷勢照片已說出真相,故認為其供辭屬實。

法官又引述Erwiana呈上的精神科報告指,醫生認為她患上創傷後遺症,她於庭上作供指,案發至今腦海仍不時回想起被虐過程,對羅感憎恨,同時有焦慮、抖震,仍要接受精神治療。

另外,Erwiana較早前發現羅允彤將名下物業業權悉數轉予丈夫,認為她有意逃避索償,遂入稟高院要求頒令交易作廢。聆訊期間羅被披露銀行戶口只有約1,700元現金,並欠下13.7萬元卡數。該案已完成審訊,暫未宣判。

羅允彤因為虐打Erwiana,2015年被裁定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及刑事恐嚇等罪成,判監六年,目前仍在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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