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憲法已經頒佈63年了,至今沒有發揮它的效用。法律界人士表示,中共憲法不僅是一紙空文,簡直是個笑話。而且它根本不配稱為憲法,無法保障公民權利。

1954年9月20日,在中共全國第一屆人大會上通過了中共的第一部憲法。中共聲稱該憲法統共的4章106條內容是以工農聯盟為基礎,明確賦予了公民的權利。其中,第88條規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第87條表示,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國家供給必需的物質上的便利,以保證公民享受這些自由」。

然而,現在在大陸仍然有成千上萬的法輪功信仰者遭受中共的迫害、打壓,既失去了宗教信仰自由,也失去了人最基本的言論自由。

如明慧網報道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披露,2017年7月11日,天津市武清區法輪功學員楊玉永在武清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家屬還遭到當地公安的恐嚇;瀋陽新民市二紅旗鄉九天地村5組年僅28歲的法輪功學員嚴永東於1999年7月20日進京替法輪功鳴冤,10天後,家人見到的只是傷痕累累的遺體。

代理過不少法輪功學員案件的著名維權律師余文生律師對大紀元記者說,他所代理的每一宗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件,都是中共在違背憲法、剝奪公民合法權益。因為中共公安依據的是刑法300條,但是此條款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是X教,同時憲法是高於其它一切法律的,而憲法同樣沒有提到法輪功是X教。

余文生說,「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天津的法輪功學員周向陽和李珊珊的案件。周向陽當時絕食1年多,手都是被銬在後面。他們的事情,讓人一看就知道中共是多邪惡,而中共的憲法是多麼可笑的一紙空文,毫無作用。」

前安徽省檢察官沈良慶認為,中共對信仰群體的鎮壓不僅對法輪功學員,對基督教及其他教的信徒也不放過,有的也被中共抓進監獄了;而「709案」同樣是中共違背憲法的見證,也是中共「領導」一切的惡果。

那麼,中共憲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如何?

余文生表示,這款憲法是忽悠老百姓的、毫無價值的一紙空文,更是一個大笑話。「憲法裏明明寫著宗教信仰自由,但實際操作中卻沒有辦法運用憲法來保護自己。只能是一些冠冕堂皇的騙人遊戲。」

沈良慶則認為,中共憲法根本就不配「憲法」的稱號。一方面,中國現在還不是憲政國家,沒有構建憲法的基礎;另一方面,中共所謂的保障公民權利的憲法已經被具體的執法條款或法規給束縛了,根本無法兌現那些虛假的條款。

「中共的憲法不具有可司法性。就是你不能用憲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因為目前中共的憲法和其下位法(憲法之外的具體法律條款)沒有給公民對它(憲法)的訴訟權利。假使擁有了訴訟權,由於中共的法律是為其專政服務,那司法程序還能耍賴不受理,即使受理也能妄加宣判。因為中共用下位法把憲法列行的保障公民權利的條款統統剝奪,而下位法的執法者又不受監督與約束。」沈良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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