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三子」刑期覆核案中,被判監6個月的黃之鋒,於今日(12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至此,三位被告學生領袖皆已就刑期提出上訴。

今日(12日),律政司確認收到黃之鋒的上訴許可申請,黃作為第一答辯人,以有關案件涉及實質及嚴重的不公平情況爲理據,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同案另兩名被告周永康及羅冠聰,早前亦已表明會上訴至終審法院,並向律政司發出動議通知書,表示會要求上訴庭證明刑期覆核案的判決,涉及重大而有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

2014年9月26日晚發生的「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衝擊「公民廣場」案,早前原審裁判官張天雁曾因該案暴力程度不算嚴重,且被告為表達訴求而非牟取私利,僅判處周永康監禁3周,緩刑一年;黃之鋒及羅冠聰則分別處以80小時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三人皆毋須入獄。而後經律政司以刑期過輕為由提出覆核,上訴庭上月改判三人入獄6至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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