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天(11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判刑。他被判處監禁10年,預計2036年11月刑滿。黃之鋒遭重判,引國際社會關注,美國譴責中共。

黃之鋒被判囚10年 聲援者高喊「等你出來」

香港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譚耀豪裁定案件屬於「罪行重大」類別,以監禁13年為量刑起點,在考慮認罪扣減等因素後,最終判處黃之鋒監禁10年。

不少市民今早排隊等候入庭旁聽。當中許多人提前數日就在高等法院外通宵排隊輪候旁聽席。被問到長時間排隊聲援是否值得,在港島區上班並居住的陳女士在受訪時堅定地回答:「值得!總之我們一路都要陪著他,一起走。」

社運人士「女長毛」雷玉蓮到場,表示如同自己兒子判刑般心痛,不論結果如何都會繼續支持黃之鋒,盼他保重身體。

社運常客雷玉蓮(中)及一眾黃之鋒支持者。(蔡文昕/大紀元)
社運常客雷玉蓮(中)及一眾黃之鋒支持者。(蔡文昕/大紀元)

據《法庭線》觀察,黃之鋒入庭,他身穿藍色深裇衫,戴黑框眼鏡、啡色褲,拿著一本書和一疊綠色簿。入到被告欄後,他隨即拿起耳機戴上,坐好之後逐一向錢詩文、公眾席和記者席點頭。他看似有些疲倦,望向公眾時有些發呆,但凡有人經過他都會點頭示意。

報道提到,當法官宣讀刑期為10年時,黃之鋒神情平靜並低頭繼續抄寫筆記。旁聽席上有多人相擁哭泣,並有人向他揮手高喊「等你出來」。

多國領事人員旁聽案件,包括瑞典、意大利、荷蘭及歐盟的代表。

多名外國領事館代表前來旁聽。(蔡文昕/大紀元)
多名外國領事館代表前來旁聽。(蔡文昕/大紀元)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被告一經定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屬「罪行重大」,則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終身監禁。

現年30歲的黃之鋒,2012年參與反國民教育運動,後成為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的代表人物之一,2016年參與創立香港眾志。2019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他多次赴海外,籲外國政府關注香港局勢,關注香港人權及支持對中共及港府實施制裁。

黃之鋒自2020年11月起被羈押,目前正就民主派「35+」初選案服刑。他在2024年11月被控所謂「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禁4年8個月,原定2027年1月獲釋。這次再度被判刑後,他須繼續在獄中度過近10年。

判決引國際社會關注 美國譴責

由於黃之鋒是香港民主運動中最具知名度(曾登上《時代雜誌》封面)的標誌性人物之一,此次判決在國際社會上引發廣泛關注。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言人5日在發給法新社的聲明中說:「美國強烈譴責香港高等法院向黃之鋒加判10年有期徒刑,並要求當局立即釋放黃之鋒。」

發言人還說,「黃之鋒自2020年12月起被冤枉入獄,顯示北京不遺餘力地讓在香港倡導基本自由的人噤聲」。

彭博社報道,美國眾議院中國問題特設委員會主席穆羅爾(John Moolenaar)在聲明中指,針對黃之鋒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毫無依據」,呼籲當局立即釋放黃之鋒。

台灣陸委會今天就黃之鋒遭判重刑表示強烈譴責。

陸委會說,中共及港府持續利用「港區國安法」等威權工具,對香港民主人士羅織罪名,進行無止盡的政治追訴,打壓人民追求自由、民主與人權的合法權利,不僅剝奪香港自由人權,更持續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與法治基石。

人權觀察組織表示,香港政府應立即無條件釋放黃之鋒。「以毫無根據的指控對黃之鋒作出如此嚴厲的判決,既殘酷又不公正。」

人權觀察亞洲部主任伊萊恩‧皮爾森表示:「推動社會變革的年輕人是任何充滿活力的社會的寶貴財富,但香港政府卻將他們關進監獄。」

據英國《衛報》,流亡英國、同是香港眾志創辦人之一的羅冠聰發表聲明說:「看到我的朋友黃之鋒因其為香港民主所做的和平倡導工作而再次被判刑,我感到非常難過。」

「這項判決向世界發出的訊號是,(中國)決心扼殺其領土上任何自由和民主的希望。」他說。

國際特赦組織副區域主任莎拉布魯克斯表示:「今天的判決再次殘酷地提醒我們,港區國安法已經淪為懲罰異議的工具,而不是真正保護國家安全的工具。」

八九民運領袖王丹在X上發帖表示,這是一個極為無恥的判決。

他寫道:「黃之鋒為了香港的自由奔走呼籲,如果說這是罪,那麼真正的犯罪者,其實是迫使一個年輕人走上街頭的當權者。這個判決,再次戳破了中共的面具,證明了這是一個下定決心,要與普世價值和自由理念為敵的政權。

王丹呼籲全世界重新高度關注香港的日益惡化的人權狀況,「他(黃之鋒)是時代的英雄,是香港的驕傲,希望我們大家都記得他。」

獨立評論人蔡慎坤發帖說:中共對待黃之鋒的方式,就是不斷追加罪名、延長刑期,讓這個曾經意氣風發的年輕人,把人生最寶貴的青春消磨在牢獄之中。

「隨著民主派人士接連入獄、政治參與路徑完全阻斷,香港失去的不只是政治人物的自由,更是曾經支撐香港繁榮與活力的基本信任。」他寫道。

「中國民主團結聯盟」發聲明,表示嚴正抗議並強烈譴責香港當局以所謂「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對著名民運人士黃之鋒追加十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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