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關注組今日到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港鐵的高鐵廣告涉嫌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要求局方調查。
十多名關注組成員,手持橫額標語到灣仔的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他們不滿高鐵電視廣告中不斷宣稱高鐵48分鐘可以直達廣州的說法誤導市民,違反通訊事務管理局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
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指,廣告中所謂48分鐘直達廣州站,實際是廣州南站,地處番禺,距離廣州市中心商業區約17公里,乘客要轉乘廣州地鐵20個站,才能到市中心,車程要額外花半小時到一小時。
關注組成員范國威強調,廣告守則說得很清楚,不能用明顯或隱晦的方式,作出一些不清楚交代的事情,或者與事實不符的描述。「高鐵廣告的字幕明明就寫著廣州南,很小的字,但在介紹人口中就很響亮的說48分鐘直達廣州,這很明顯是誤導,與事實不符的重要陳訴。」「整個廣告是說一地兩檢帶來的時間、效率和經濟效益,而這和48分鐘有必然的關係,事實上根本無法在48分鐘從西九總站去廣州南再到廣州東,這個廣告一定失實。」
另一成員姚松炎指,港鐵廣告製作人至今沒有給予一個合理的辯解,只稱自己不知情。「因為他們在廣告裏面(『廣州』二字之後)括上『南』字,證明他們知悉,他知道列車只會去到廣州南而不是廣州(市中心)。它繼續用『48分鐘可以到達廣州』,其實是明顯知道不屬實的情況下,繼續發放錯誤消息。」
他補充,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之前已承認只有不停站列車才有可能48分鐘抵達廣州,而港鐵明知這種直達廣州的列車僅佔一成,九成列車會中途停站,但仍指高鐵只有一地兩檢才能發揮最高效益,是誤導公眾,促請海關及立法會跟進。
陳淑莊則批評港鐵作為未來高鐵的營運商,為了利益可以拍政府的馬屁,做出這樣的廣告(來誤導市民)。
關注組又稱,未來將在全港設置街站,提醒市民不用落實「一地兩檢」來破壞《基本法》,也能享受高鐵效益,因為深圳的福田高鐵站早已預留清關樓層。港鐵回應指,廣告片中已列明,由西九龍站直達廣州南站只需48分鐘。
港鐵《高鐵零距離 之「速」勢待發 第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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