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揚州環保局前局長金秋芬終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她被指是前南京市長季建業多名情婦中最知名的一個。而季建業則在兩年前被判刑15年,他被稱為江澤民的「揚州大管家」。
據《法制晚報》報道,金秋芬因犯「貪污、受賄罪」於2016年6月2日二審被判刑6年,並處罰金45萬元(人民幣,下同)。
2014年6月7日,金秋芬被調查。2015年1月9日,金秋芬在揚州中院受審。
讓外界詫異的是,金秋芬當天受審時「相當高調」,身穿灰色毛領大衣,頭髮梳理得整整齊齊。
對此,《中國紀檢監察報》2015年2月16日曾發文稱,從「表哥」楊達才到「LV女王」江潤黎,再到穿毛領大衣受審的金秋芬,「其收入與穿戴的巨大反差,難免讓人起疑,而最後的調查也證實了種種猜想。」
2015年6月19日,金秋芬一審被判刑12年,她被指控受賄93萬餘元,貪污92,833元。金不服上訴。2016年6月2日,金終審改刑6年。
從判決書看到,包括金秋芬在內,有五人提及季建業,並證實季落馬前中紀委曾找金秋芬談話,季落馬之後,她曾配合調查。
中共官媒曾刊文披露,季建業落馬後,他一手提拔的三名女幹部接受了紀檢部門的調查詢問。
揚州市知情人士曾表示,季建業在揚州時就有公開的情婦,其中一名原為市政府辦公室打字員,後被破格升為發改委副主任;另一名是市委招待所的服務生,後被提拔至瘦西湖景區管委會任職。而金秋芬是季建業最為知名的情婦。
季建業於2013年10月16日被帶走調查;2014年除夕,季被宣佈立案調查及被開除中共黨籍。
季建業在江澤民老家揚州主政8年之久,被指是江澤民的「揚州大管家」。季從崑山書記調任揚州,也是江澤民親點的。據悉,季任崑山市市委書記時,曾給江澤民之子江綿恆送了兩塊大地皮從而攀上了江家。2005年,江澤民下台後第一次返鄉時,季陪在江身邊鞍前馬後伺候。
據報道,在季建業38年的仕途中,與其關係密切的一群人隨季建業升遷到哪裏就跟隨到哪裏,形成了「隱形」利益關係,這些人有他的政商盟友、同僚、部下以及在商界扶持的心腹,相互之間官商勾結。
2015年4月7日,季建業被判刑15年,其被指控受賄1,132萬餘元。之後,他的妻女、弟弟、下屬及與其關係密切的商人相繼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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